dc1132 wrote:一直說 是 ACC 的問題 根本就模糊焦點!有 ACC 功能的也不見得有開施工方式不改 撞況不會少!一直發生 工安事故 就是施工方式不對目前的方式 就只保護工人不保護後方車輛的反應! 其實應該學日本, 盡可能在夜間車少的情況下施工而且夜間警示燈觀測距離也比較遠, 駕駛人可以提早注意到前方工程狀況大白天視線雜訊太多, 有時候看到工程車都來不及了
覺得臺灣的高速公路用路環境並不是那麼適合ACC,其實臺灣的狀況,都巿距離較短,且路上車流密度相對大,用路人不保持安全車距,任意變換車道等行為也比較多,常要駕駛人自己注意車況,一趟北高也不過4個小時;大部分人體力注意力都還好可以應付吧。過去在美國開車跨州的經驗,曾經為了趕路一天開個1600公里,路上車不多,幾乎不超車不會占用內線車道,腳踩油門踏板不鬆還真的會抽筋,此時使用ACC真的是輕鬆很多。若不是真的路途遙遠,自己操控才有開車的樂趣。不然就是個交通工具,何不搭高鐵/火車/飛機就好。
2.0.4 設置原則交通標誌除於交流道因關聯性必要外,應以各自裝設於獨立之支柱,豎立於行車方向之右側為原則;於多車道路段或特殊情形,為利於車輛駕駛人清楚辨認,得豎立於行車方向之左側,或以懸掛方式設置之。(三) 縱向間距1. 為避免標誌設置過於密集,致被車輛駕駛人所忽略,或不易立即接受連續性標誌欲傳達之信息,致不能及時採取因應措施。2. 標誌之縱向間距在高速公路主線上除百公尺里程牌、出口距離標誌或施工區標誌等外,應以 300 公尺以上為原則,如受現場空間限制,仍不得低於 150 公尺。
yhlin28 wrote:覺得臺灣的高速公路用...(恕刪) ACC任何情境都很好用,只是要用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一般道路就不適合,美國遠征長途公路很好用,一樣有缺點,怕你睡著,所以還是得時而自駕時而ACC,這跟台灣路況也相當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