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智障的限速40KM/H...叫你遵守...別超速就好當你塞在中間你就知道。科技執法不是通通拿去做雞精...因為公務人員懶所以整段都設。明明3%以下的肇因是超速。把它當8成主要原因不智障?皮包鐵危險。危險的是駕駛的危險行為。鼓勵民眾開車。鐵包肉結果被大貨車撞死了。道安會的委員別把安全建立在對其他人危險的狀態。
提高上限至50可以接受但扯到個資實在有點過不要因為機車可隨意改變大角度能增加速度過彎,就反對40太低。騎40有需要做卡普的姿勢過彎?沒開過廂型車或是改成身障車的才說的出跑北宜40太低的話其他車輛運動性無法大角度改變只能慢慢開的,小老婆他們有想過嗎?北宜被大家玩爛了就認命非逼到政府要出重手裝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