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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快訊】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首犯未肇事即可判三年罰30萬

結論是政府只想當獲利第三者..
繳不起的窮鬼才會被抓去關,賠償啥的政府沒獲利根本不想管..是這樣看?
不反對酒駕提高刑責,但不應該每次都挑軟柿子吃。像是精神病殺人、黑道恐嚇民眾、前科累累還繼續在外犯案的人渣是不是也應該相對的提高刑責。

酒駕重判是很好,但威脅台灣社會安全的治安事件並不是只有酒駕這一件。那些只因為行車糾紛就要逼車砍人的是不是更應該判更高的刑責。
宜蘭市區今天(23日)晚間9時許,發生警匪追逐槍擊案,警方巡邏時發現一輛未懸掛車牌銀色轎車,在路上蛇行,隨即鳴笛示意停車,豈知車上李姓駕駛隨即加速逃逸,擦撞路邊2部轎車,警方隨即上前人車攔下後,要求李男停車受檢遭拒,立刻朝車輪開了2槍,以致該車右輪爆裂,但他仍逆向蛇行行駛,隨即在宜蘭行口附近棄車逃逸,警方尾隨在後,李男逃逸過程中摔倒,在宜蘭火車站前被警方壓制逮捕,初步了解李男因酒駕拒檢而逃逸,酒測值高達0.63毫克,將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

酒駕事件還是很多……
罰不怕啊……
羅柏江 wrote: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恕刪)


沒用
十個喝酒 七個繳不出錢來

至少學中國
超標先居留14天
至少也先給他沒工作
無故曠職三天開除
羅柏江 wrote: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恕刪)


就這樣 哪位官員手頭沒幾百個30萬 會痛嗎
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都在解釋以下的,呵呵,果然多是狗官,上下交相賊
有錢有背景的表示罰多少都不怕的
羅柏江 wrote:
立法院臨時會中於今日(01/24)三讀通過了刑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在於將酒駕刑責修改,即便未肇事致人死傷,刑期也從原本的兩年以下,修改為三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相較於現行法條,酒駕刑責雖有明顯的提高,但是否真能有效遏止酒駕情況發生,仍有待時間的驗證!.(恕刪)


打假球也太明顯, 三年“以下 ”限縮法官刑度, 撞成植物人也是三年以下

這是給職業殺手在用的後面嗎?
羅柏江 wrote: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恕刪)


沒有100年以下. 失敗
刑度要提高「最低刑期」才有用,要不然台灣佛心法官太多,大多用最低刑期加一點來判。

酒駕肇事致死,假如能夠比照殺人罪「最低十年以上」,路上酒駕應該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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