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該邊很癢 wrote:我車子停在停車格好好(恕刪) 你真的可以提告,每個人想告都可以告,只是你浪費了處裡案件所有的人的時間,然後還會被檢察官(根本不會到法官)洗臉說你在浪費納稅人的錢....然後你還要浪費時間做筆錄還有開調解...........只是為了幾百塊,就算是為了一兩萬都不值得。不過你真的覺得很無聊想找事做的話,也不會阻止你。
讓你見識到台灣人的犯賤如果當初沒脫離日本殖民公民道德水準會不會好一點建築物會不會像現在這樣醜道路會不會完全沒規劃放給它爛有些地區的路比東南亞還爛花錢停收費一樣有賤貨會來刮而且通常幾萬年沒在洗的車四輪被刮就靠北靠腰兩輪被刮就被冷潮熱諷一台50 萬的腳踏車被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