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看法:兩段式左轉跟可直接左轉應該要在路口做號誌上的標示分別畢竟四線道以上的主要幹道..如高雄的中山路.假設機車往內切的時候進入到很多轎車或者卡車的死角..到時候有個萬一 兩輪的又要上網靠邀了........而五甲路較窄車流雖然也多,但是車速不快,很適合高雄式左轉 總的來說這種路根本是高雄日常機車族的騎法..但是我相信應該不太會有人拿高雄式左轉拚中山路或者博愛路這種路口..
knife27 wrote:個人看法:兩段式左轉...(恕刪) 所以你認為機車往內線騎會進入汽車與卡車死角,到時候又要上網來靠腰,那你有沒有想過汽車與卡車往外線開會不會也讓機車進入死角裡,還是機車騎士上網來靠腰嗎?就是我可以你不可以的概念嘛!所以車種分流根本就在玩假的啊。
30公分 wrote:「本來就該廢了」、「左轉燈本來就可讓對向車道靜止,所以很安全」、「如果有左轉燈又要兩段式左轉,才是很北爛的規定」、「最慘的是有些路口可以有些不行,偏偏待轉牌又設在很奇怪的地方」、「鄭州路塔城街強制兩段式,但是下 不該廢,要看路段,因地制宜。有些大路口,是貨櫃、大貨車常走的路口,機車騎士有種不二段式待轉,直接停快車道待左轉,等待大卡車保齡球自殺攻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