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3164 wrote:請問三讀通過後幾月幾(恕刪) 以後紅線違停就慘了,以前只是被檢舉開開單而已~現在會變成警察來開單或直接拖吊~修法後若無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不再開放民眾檢舉。代表影響交通還是會被檢舉....我比較好奇影響交通秩序這怎麼判斷?被檢舉就算影響到用路人了嗎?
隨時都可以違停啊運氣不好時可能被鴿開單而已習慣檢舉的人不就最守法,改了法規就在那邊靠北靠目不過就紅黃線臨停不開放檢舉而已,搞得一副玻璃心碎了一地的屌樣有些紅線直接綿延幾公里起跳的路段誰完全不需要臨停,誰敢發誓自己打從拿到駕照後從沒違規違停過誰在路上完全沒有需要送貨、接人等人、接電話、尿急屎急借廁所、路不熟谷哥一下地圖的需求?不得已停一下下,知道自己違規了就是要有點自覺都賭一下運氣了就別在那邊拖東拖西的,快去快回,人與人之間互相一下不是真的叫人當免費停車場欸到時自己違停害人發生意外賠到脫褲就不要在那邊哭當然沒有說違停一下下就回來就是對的,也是可能碰到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