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車速快,像冰箱這麼大的掉落物,如果沒在數十公尺前就察覺到,其實是很難躲的過。小鴨閃過了,就是因其車主應該在一、兩百公尺前就看到了掉落物(小鴨離前車很遠,應該有一、兩百公尺以上),而後車離小鴨太近了,等小鴨閃過後,才看到冰箱,距離已太近了,很難躲的過了。並且,就算這部倒楣的車躲過了,後面還是會有另一部倒楣的,無法躲的過。把這麼大的物品,掉落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等同是製造一種恐怖攻擊,台灣目前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責實在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