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是被氣到了,對方危險駕駛,才會想要檢舉吧!昨晚騎機車回家時,轉彎前三十公尺就打右轉方向燈,因為右轉是一個U字型彎且是大斜坡,所以前二十公尺已經減速靠15公分白線從後視鏡注意有否車輛靠近,真的有一台機車貼近,越來越近我提高警覺,不知道它是否要真的要從我右側不到50公分的路肩超車還好在最後要右轉時我沒右轉,讓他穿梭過去,進彎前它已經快與我並行了我都擔心他擦撞路邊人行道或是撞到我它超車時,我懷疑,它後座的女生不會嚇一跳嗎?它習慣這樣危險騎車?若有行車記錄器,我一定檢舉它右側超車,騎路肩。
skbank wrote:哀,讀懂文章很難嗎?(恕刪) 哀~不違規很難嗎?其實這文章也沒什麼好讀的~樓下也有人說了~不就是違規仔的起手式嗎?不守法被抓到被檢舉~就是鼻子摸摸~想方設法為自己的不守法合理化~真的沒什麼意義啦~
skbank wrote:我支持嚴重的違規要檢...(恕刪) 笑死 我罰款繳完了你呢?還沒繳對不對 當然檢舉啊⋯⋯你有什麼資格跟我比 ?我都罰完了!而且我現在沒違規!但你有 通常敢違規就敢交罰款!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