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好劍 wrote:折舊這理論對有車齡的...(恕刪) 我覺得車禍意外法律規定的賠償和保險,根本就是不公平,一樣是不小心碰到,很多人身體強壯,什麼事都沒有,有的人可能就終身癱了,你要養他一輩子,你的行為是一樣的,造成賠償差異的是對方,車損也是這樣。所以關鍵應該是像罰單一樣,所有的車禍賠對方都定額賠償,其他不足的對方要加保自己的保險,保險公司要評估真正你的風險,而且不能向對方追償,所有的第三人保險都是爭議,你永遠不知道下個和你碰撞的是誰!
以刑逼民只能針對不想留有案底或者此案底會對他造成影響的人如果遇到肇事者抱著爛命一條頂多抓去關沒錢賠償或擺爛的心態當然就另當別論刑事責任法院並不會判決加害人要賠償受害人多少錢, 只有民事判決才會有賠償金額以上是小弟個人的認知, 如果有錯誤歡迎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