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yingo420 wrote:
我操你媽的辯護律師提...(恕刪)
體諒一下辯護律師
因為我相信那個應該是官派的律師
畢竟台灣在這一點跟美國一樣
被告(或犯人)在偵訊&法庭上沒律師在場時
可以要求法院&警方指派一位律師
這樣在程序上才符合控告方與被告方在法庭上有對等條件
這也是為何當初扁案的審理過程中
阿扁解散他自己的付費律師團隊後,法院還要再另外指派一位免費的律師給他
不過我目前依然一直認為台灣的法律
沒有程序正義這一回事
在美國是只要透過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在法庭上就一定會被認定為無效證據
反正有效證據就一定會成為判決結果的依據之一
到了台灣卻是完全顛倒的情況
扯遠了,當初這案子發生的時候
那時菜政府正在極力用各種骯髒手段打壓機車族
所以在新聞媒體&政府機關的表現上
馬上就看到什麼叫[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這事情馬上就被政府&媒體冷處理蓋掉
M01原本板上一堆四輪大爺在那抹黑二輪的言論
此事一出立刻惦惦,甚至改口說自己沒有煽動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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