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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隨便射-準備國賠

個人支持 治亂世用重典
叫你停你不停,後續的責任就不要再討拍說比例原則
在台灣警察開槍真的要很大的勇氣
TianNeng wrote:
警察有受過射擊訓練.(恕刪)


射擊訓練? 想像近距離打一隻奔跑中的狗左後腳, 你覺得奧運金牌能100%命中? 更何況目標有攻擊性, 開槍的目的除了制服還要保命

警察要逮捕嫌疑人, 不上前靠近難道要站在100m以外用喊的? 都撞到警察了你還要替歹徒護航....

你以為科技辦案最終警察可以隔空抓人啊? 犯人會乖乖自己戴上手扣走進警車? 還是你覺得每個案件都會像好萊塢警匪大片一樣縝密布局後順利壓制歹徒. 每個警察都自帶主角光環刀槍不入?

我朋友當警察多年, 連抓一個小小的偷竊犯都會被打得渾身是傷, 更何況現在是通緝犯的車, 警察也怕死好不好, 誰知道車上有沒有強大火力,
吸毒是對的嗎,衝撞警察是對的嗎,現在犯罪者都這麼厚臉皮嗎
小小小鼠 wrote:
邊閃邊開槍想打哪就打(恕刪)


移動的車輛,又不是靜止不動。
子彈沒有雷達引導,不是想打哪就能打哪。
c.c.0110 wrote:
開車衝撞的是駕駛,被子彈打死的卻是副駕駛座的乘客,都沒人覺得不對勁?新聞內容說子彈貫穿胸部,如果子彈是前胸透後背,那開槍的警察要嘛是近視度數太深要嘛就是左右不分,不管是哪一種都不適合持槍執勤,屆時不要說過失了,搞不好還會被判刑喔,彈道應該是重要的關鍵。


要不然簽生死狀
簽完你拿槍站在車前,我開車拒檢撞你
看你有沒有辦法在這種情況下還很神準的打到駕駛
撞擊時可能你身體一偏剛好扣下板機就發射了
還有時間讓你再瞄準?

這個問題的根源是拒檢衝撞
不是警察用槍時機
不拒檢,不衝撞 還會有後續的問題嗎?
支持警方的方式

如不拒檢,發生警方執法過當~那支持提告

重點是她拒檢,警方還被拖行,開槍也是合理,誰叫她有禁品~不要有就沒事啊!
去看Yahoo的留言超好笑的, 哪有隨便亂射 這不就j打中了嘛!!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


大大~你都有辦法掌握好比例原則??

很多事在當下發生~都可能無法判斷比例原則,在說比例原則界線在嗎?何時能掏槍?何時不能?請問比例原則在那??解說一下這案件應如何比例?

警察都被拖行了,是放過她,開車追她,如果途中她反而撞死路人呢?還是請警察當沒看到~讓車主離開??

中文字(比例原則)根本沒有界線

如車主未拒檢,警方對她有傷害或是開槍,那警方的問題就大條了~但這並不是

在美國拒檢是真的可以直接開槍,上次的軍人在停在路邊讓警方盤查~後來發現警方問題很大~這件並非是這樣
eeone2019 wrote:
執法過當隨便射-準備...(恕刪)


昨天看了新聞影片,只覺得個人支持警方用槍執法

家屬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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