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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立委提議檢舉有獎金!這不就跟中共一樣了!各位如何看?

真的有獎金我就要轉行了。
舉雙手贊成

但也要規範檢舉人的行為及資格 (ex:有良民證或監管單位的執照)

如果發現檢舉人利用非法手段 造成其他用路人違規
需要負刑責 且取消其檢舉資格
不違規違停就不怕被檢舉阿
再者要檢舉成功也沒這麼簡單耶
要各角度的照片+影片
就算有獎金這錢也不好賺啦
zhchain wrote:
呵呵(恕刪)


真寫實
宙王 wrote:
邱顯智可能資訊觀念都(恕刪)


這種法案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樣子法案
目的就是讓民眾吵成一團,然後繼續忽略真正的源頭其實根本沒有處理
不改善駕照濫發、不修正都市計畫與停車位設計缺失、不落實交通記點制....

全民皆檢舉達(魔)人也沒有意義

---

就法案本身來說,我支持有固定薪的外包檢舉,而不是獎金制
固定薪職有考核標準、訴願管道,獎金制的檢舉人不特定,被搞或被栽贓也很難翻盤
能像去德國搭火車一樣,查票員這種管雞毛蒜皮小事都是外包的也不錯
減少正規警力的冗餘勞務,增加點就業機會
跟中共一樣會怎樣?違規在先管人家怎麼檢舉開罰~本末倒置的議題🙄
專制極權國家才會立這種法!
elucky wrote:
跟中共一樣會怎樣?違(恕刪)

原來跟中共一樣不會怎樣啊
691titanus wrote:
你不要違規不就不會被(恕刪)

不可能不違規!講什麼廢話!給錢是繳停車費我很樂意!罰單我就不削繳!廢文
有獎金,這個項目肯定會變成一個熱門職業。

weihow0822 wrote:
真的,會不會以後小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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