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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高速公路

有些鯛的嘴臉實在不敢恭維

慢慢開可能不違法,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守法不一定就是合道德,不違法但可能沒水準

速度慢且右側車道沒車的情況下你讓給後面更急的車子是會怎樣?

台灣就是自私狗多的落後國家

要做到日本那種凡事會先顧慮到別人以不影響別人為前提的水準

下輩子吧,台灣鯛
foxconn360d wrote:
速度慢且右側車道沒車的情況下你讓給後面更急的車子是會怎樣?


你確定這是01這些駕駛要的?我看01的某些飆車駕駛要的是不管中間車道是否有車,反正通通都讓開才是吧?
原因都對,設計不良也是最主要原因.
1. 下交流道 為什麼不提早3公里就切出來,然後邊坡的地方做成高架給下交流道的車子排隊。
2. 上高速公路的車,先給沿著邊坡(高架),至少三公里才可以切入外車道.
3. 全面建高架高速,費率*1.2(保證不塞車,塞車依速度降價),平面道路費率*0.8.
4. 全面取消每天的20公里免費。
我先說結論:
1.長期佔用超車道會干擾車流降低平均車速。
2.佔用超車道會提高事故率。

以上2點都是事實(國道警說出的,研究出來的)

所以希望各位超車完就回中線道!

超車完回中線完全合法且沒爭議!
不像佔用超車道是非常有爭議的!

為了大家安全~
為了我們高速公路的所有用路人~
請當個良好駕駛!
不要當自私的人。


fsvbzq wrote:
說白了~
就是車子太多~路不夠容納這麼多的車子而已~
半夜車少~你去開~
就算內線有三輪車~你還是可以~照常飆到200以上的~

這裏面存在太多既有錯誤認知
正常的情況是 車多到超過 道路容量 造成塞車 , 但台灣國道不是
台灣國道在 未達 道路容量能負荷之前就塞住了 , 就已經反轉達到飽和

次要原因是道路"瓶頸"bottleneck 及 駕駛習慣不良造成車流擾動"disturbances"
這兩個原因都會造成"沒有車距", 車距縮小了, 沒有對應於該車速應有的車距
但是台灣國道不是
都是螃蟹橫行往內車道衝進去, 相對車速沒有比右邊車速快, 無"超車行為也不離開,造成兩車併駛 。
外車道的空間沒有被填滿, 空置在那裏

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台灣國道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內/外車道相差達20%?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來比較, 就能比較出來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 39%(內) :34%(中):27%(外) 高流量時,三個車道分佈差距接近"平均利用"

依據HCM2000 ,在速限 110km, 最大車流量為 1450
但是圖表可以看出 ,台灣國道在流量600車時就低於時速110km/h , 之後在1100車之後, 就再也達不到車速110km, 比起道路最大容量1450?少了350台車? 如圖,台灣國道在未達道路設計最大容量之前, 就反轉達到飽和?
台灣國道最大容量只有1100車?

fsvbzq wrote:
比我慢=龜車/比我快=飆車/內線必須隨時淨空~
有這種想法的~永遠還是在吵~意義真的不大~

意義真的不大?
超越 前車 , 超車道 的路權歸屬 , 是法律明文規定
(1)這是最原始"疏洪道"分流的設計 , 拿到台灣濫用通通變成不分流的行車道 traveling lane ? 完全沒有規則! 全員亂走中!
車少時是高興走那裏就走那裏?其他車能使用的車道空間就變少了 ← 道路容量下降←製造車多的假象
車多時變成是 那裏有縫那裏鑽?← 引發車流擾動
(2) 這是交通流理論入法 , 成文法不遵守? 不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 去自創法條沒有的東西?

台灣不依據路權亂亂走, 這16台車,同樣以車距55m分散,亂數分佈在二個車道,交叉置放在二個車道上,同一個車道車距拉長為110m,但內側車和中線車的車距還是55m, 這樣的車距是無法變換車道的, 這第17台車無法在1km之內這種車距之間穿梭, 會被擠出這一公里之外

比起同一個車道放16台車, 二個車道交叉放置16台車, 車流量就降低了
兩者車速都是"最高速限", 但是歐盟國只用了一個車道, 台灣國道卻要二車道! 犧牲的是車流量 !

超車道是一個繞道bypass, 繞過去回到原車道就不塞了!
超車道 不可能是 您們想像的 "淨空" ?
反而是, 那些執行超車道路權的國家 , 超車道的車流量是不超車車道的1.5倍!
超車道是輪替使用, 使用率不會低, 反而更高, 更有效率 !
下面是來自荷蘭A9 的統計, 荷蘭法規同樣是規定超車完就立即離開
荷蘭的法規,就是超車完就要離開

左車道(超車道)的車速快,所以單位時間內,容納的車數,可以高於右車道達1.5

"超車道"是車多時自然溢入 ! 車少時自然空出來 !
如果平時就將疏洪道(超車道)裝滿水, 洪水(車流量大)來時,疏洪道(超車道)無法分流,當然是氾濫成災(塞車)。
非超車卻佔住超車道不離開,還壓縮車距硬要110km? ,只要行車到道路的瓶頸處(爬坡/車道縮減/車流匯入...等等), 必然堵塞
超車後都不離開? 塞好塞滿當然車多
大禹治水, 是用疏導, 超車道就是用來疏導車流, 讓車輛能超車離開, 離開,不增加車輛密度 。
容許佔用內車道不離開?無論任何車速? 都佔用了60m長的車道, 這就是在增加密度 。
禹的父親鯀治水,是用障水法,也就是在岸邊設置河堤,想要在固定的河道範圍內,容納更多的水,但水卻越淹越高,歷時九年未能平息洪水災禍。
所謂"最高速限"行駛就不離開? 不但完全錯解法規! 這猶如在超車道上放入更多車輛, 車輛密度越來越高。

是禹的方法對?還是鯀的方法對? 不必現代的交通統計,「渋滞学」,數千年前的古人,就有明白的例證了!

fsvbzq wrote:
車子少的時後~有多少人~會一直龜在內線?
其實~也很少啦~
說他龜~他也100/110了~龜嗎?是比我慢=龜車嗎?
(沒車~但是有人還給你開80~然後持續霸佔內線~這種的應該是~想遇都很難遇到吧~)

龜車 Lane Hoggers
Lane Hoggers 是沒有依據 車道路權 行車 , 違反車道內快外慢的次序
Lane Hogging 是指併駛 , 比中線慢 , 中線無車可超 , 對立於車速內快外慢 , 相反於車速 左快右慢的次序, 以致於 無法依車道分流遞減車速 ←引發車流擾動

fsvbzq wrote:
車子多的時候~安全距離不用保持嗎?
此時~就別再扯什麼超車道了~
外側各線全部大塞車~然後內線必須淨空~可以開到100~你是腦袋秀逗傻了嗎?

您的說法和國道現況完全相反
依高管規則6,車速越快, 車距應該拉得越長才對! 不是沒有安全車距卻不減速? 硬要110km行駛,完全錯解法規
如圖 , 這是在台灣國道常見的情況, 卻是反過來?

如圖內車道的車距是三條車道線, 依法(高管規則6)車速頂多為 60km ? 卻硬是要110最高速限行駛????
反而, 中線車道有4條車道線的車距, 能80km? 外車道有5條車道線的車距, 能100km行駛?

前車煞車時,後面的車是不是仍然往前行進, 前車剎車而後車仍在行進?是會消耗掉緩衝的"安全車距",造成安全車距縮短。
"反應時間" 消耗掉緩衝的"安全車距"
壓縮車距去達到 " 開快車?" 騙自己說不塞啊 ! 還能開啊? 硬是壓縮車距去開快車!
於是,這是煞不住的 , 最後不只壓縮到車距 ! 還壓縮到車體本身, 追撞成一團

始作俑者是誰???

您此種說法是 倒果為因
"超車道"是車流的疏洪道 , 車多時自然溢入 ! 車少時自然空出來 !
內線必須淨空??不知道是那裏來的說法? 以為超車道是少一個車道??????
完全看不懂是甚麼邏輯 ? 正好相反
反而, 落實超車道路權 , 超車道就能通過更多的車,達1.5倍 , 才不容易塞住

超車道 是 比中線車道快 的車道
不是車速開到 100km叫做超車道 ????
超車是比較車速 ! 是相對車速 ! 不是絕對車速多少公里 !
完全看不懂 ?

並不是安全距離不用保持?
每公里1 台車(車距955m) ~ 每公里 16 台車(車距57.5m) , 都有 55m以上車距 , 車速根本不會受迫改變

如圖 , 在 Qmax之前 , 就是一條直線,沒有斜率 , dV/dQ =0
為何超車規定有安全車距就要離開 ?
因為 進去再出來 , 一進一出, 沒有改變超車道的密度 , 就不會改變 "安全車距"

而且, 這和 車道 內快外慢 的次序 根本無關
超車道 是 比中線車道快 的車道
是比較車速 ! 是相對車速 ! 超車道 快於 中線車道
不是 超車道 不必保持安全車距 ? 完全看不懂是在說甚麼???

明明是佔用不離開超車道,讓密度越來越高? 都擠在一起, 造成沒有安全車距
如何倒果為因 , 將超車後離開的"超車道" 攀附援引 到沒有"安全車距"?
正好相反
超車後離開的"超車道" , 每離開一台車, 就多出60m長的車距 ?

車距不是 催油門就會自動跑出來 ?
是你前面的車沒有用 佔用, 車距 是"禮讓"出來的
"禮讓" 離開就會有車距

有錢有閒真好 wrote:
臺灣地小人稠,車輛密度也超高,解決之道應該管制車輛上路,除了營業登記用車之外,自用車採單雙號上路,可以讓路上車流大量減少
匝道儀控只是改為塞在匝道入口而已,高速公路上是變順暢一些,但是又變成塞在匝道出口出處,說真的,換湯不換藥。?
臺灣地小車多,這種塞車狀況只會更惡化不會有所改善,除非大刀闊斧更改用車習慣,如車上未滿3人不得上路,單雙號用車,把車流徹底分開,才有辦法改善

IDEAROCK wrote:
來不及了,車子已經太多了,且有多餘的車位者他們車位也是要出租,應該是反應在使用成本及持有成本,比如車子的牌照燃料稅慢慢調高至2~3倍、10年以上的車加徵老車稅、加徵自用小客車新車稅等等....讓人盡量搭程大眾運輸

pc8801 wrote:
塞車那就是真的車太多了,路段無法負荷,
不限速也沒用,開車上路你前面永遠總有更多的安全駕駛擋在那,
你時速能開500公里也只能龜著

皮日休 wrote:
車太多而已

fsvbzq wrote:
說白了~
就是車子太多~路不夠容納這麼多的車子而已~

台灣國道的車並不多 ! 比起德國還差了很遠
台灣是車道沒裝滿 ? 就超出道路容量了 !
超車道就是車流的疏洪道 , 是一個繞道bypass, 繞過去回到原車道就不塞了!
如果平時就將疏洪道(超車道)裝滿水, 洪水(車流量大)來時,疏洪道(超車道)無法分流,當然是氾濫成災(塞車)。
這就是台灣國道 和德國 Autobahn Qmax 最大車流量不同的原因之一

相同的道路空間 , 德國autobahn 可以容納更多的車 , 讓更多的車通行
德國最繁忙的高速公路是A100,在柏林,其次是A3科隆的外環區和 A7漢堡西北部,另外司圖根,慕尼黑,法蘭克福周邊車流量, 全部都超過台灣國道1號 五股路段(5個車道) 。
台灣車流量最大的路段(高公局2015統計資料)
國1南向路段 五股-高公局142,356(周六) 130,678(周日) 140,438(周2-4)
國1北向路段 五股-高公局139,004(周六)129,788(周日) 134,965(周2-4)
這裏是 5 個車道 , 車流量只有 14萬
常塞車的路段, 都沒有超過 10萬輛 /每日
國3北向路段 大溪-龍潭 78,856(周六) 86,179(周日) 66,287(周2-4)
國1北向路段 竹北-新竹(公道五路)84,223(周六)87,709(周日) 84,451(周2-4)

德國共有20個高速公路路段,每日車流記錄超過100,000(10萬)輛/每天
實際上, 台灣的車流量 比起德國還差很多, 為何德國仍然超車後就離開?
德國最繁忙的高速公路是A100,在柏林,其次是A3科隆的外環區和 A7漢堡西北部,另外司圖根,慕尼黑,法蘭克福周邊車流量, 全部都超過台灣國道1號 五股路段 。
日均流量(ADT)2010(資料來源:Hochspringen Manuelle Straßenverkehrszählung 2010 des BVM )
共有20個高速公路路段,每日車流記錄超過100,000(10萬)輛/每天
A100 Dreieck Funkturm – Kurfürstendamm (Berlin) 186 100
A 3 Köln-Dellbrück – Kreuz Köln-Ost (Nordrhein-Westfalen) 157.100
A 7 Dreieck Hamburg-Nordwest – Hamburg-Stellingen (Hamburg) 151.800
A 8 Dreieck Leonberg – Kreuz Stuttgart (Baden-Württemberg) 147.600
A 9 Kreuz München-Nord – Garching-Süd (Bayern) 146.200
A 5 Frankfurt-Niederrad – Frankfurter Kreuz (Hessen) 145.900
(太多了,以下省略)
德國就是超車完,喪失路權, 回到原車道
"塞車"也不是車多的問題,是都擠在一起, 前方沒有行車車距了, 所以才塞車, 不能倒果為因
這是 德國 A100 , 只有3個車道 , 車流量有 19萬


gol4302 wrote:
很多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擋到他超車的人就是不對管他的速度已經多快了
這些人會說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擋我就是違規,至於我超速可以給我罰單呀" 真是奇怪的邏輯,你超速違規就可以,別人慢車違規就不行(別人還不見得一定慢速)

竟然還有人說只要超車道不擋道就一定不會塞車,我看交通部長可以改他當了,依這理論那就都兩線道就好幹嘛要有三,四線道 ?
會塞車就是 "車流多" 這麼簡單而已

是對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 超車 ! 不是對路權範圍外的同車道前車超車 !
超出路權範圍了!
喪失路權 應該自動離開 , 既已離開如何會擋住?
如果正在超車擁有路權 , 後車依法是保持安全車距跟車 , 後車是遠在路權範圍之外 !
後車同時對其路權範圍內的另一台中線車超車

自我中心 應該是未依法禮讓 , 錯的變成對的? 以為佔地為王 ? 以為先搶先贏 ?
只要佔位搶先? 就能無視法律分配車道 , 不管 法律 內快外慢的車速分流 ?
路權在那裏? 內側車道 的路權歸屬於那一方 ???

速限 不是路權 !
錯將 遵守速限 的義務 ? 當成 使用內側車道的路權 ?
這是權利和義務不分 !
但書 規定的是 那一種速限 ? 是最高速限? 還是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代書禁止倒推
超車道一直都有速限 , 只是因為 堵塞(無55m車聚) ? 不堵塞(有55m車距) 而改變"速限", 有不同的"速限" !
但書 並沒有改變內側車道 "路權 " !
必須先取得路權 , 四個車輪都在內側車道上了, 之後, 才有可能遵守內側車道的最高速限!
不可能有一台沒有內側車道路權,不會出現在內側車道上的車, 卻自稱要去遵守內側車道的速限,還能跑出"最高速限"在位置錯誤的車道上??

超車道是 車流的疏洪道 , 是財政上的緊急預備金 , 是戰備存糧 !
辛苦持家 努力補滿車道空間 , 節省車道空間, 才空出 超車道 , 以備高流量的車流 , 急難時有預備金
銜金湯匙出生的是不會懂的 , 還問 ? 有車道空在那裏為何不能佔用 ?
疏洪道沒洪水時也放滿水 ? 緊急預備金 花光光 , 寅支卯糧 ? 戰備存糧平常就吃光?
看海成花 wrote:
所以希望各位超車完就回中線道!

超車完回中線完全合法且沒爭議!
不像佔用超車道是非常有爭議的!

為了大家安全~
為了我們高速公路的所有用路人~
請當個良好駕駛!
不要當自私的人。



你說的我完全同意。

大家開車都很想超完車就回到中間車道。

但是事實上,除非你都是離峰或是深夜開車,要不然實務上是不可行的。 以台灣一般情況的車流量來看,超車完後就回到中間車道那是太理想化了。 也會對於其他駕駛道德綁架進而造成因為頻繁變換車道造成的高車禍率。高速公路車禍的主因就是變換車道不當。
依法當然是有安全車距才駛回原車道。
當然不是車頭超過中線車就硬擠回中線車道?法規完全沒這樣寫!
沒有安全車距是繼續超越中線車,一直超越到有安全車距才駛回原車道。

沒有安全車距硬擠車道?當然引發車流擾動
chiashin wrote:
看網路上的發文就知道
最囂張跋扈的一直是愛說別人龜車,主張超車最大論的網友吧!


看到討論龜車串的文就可以看到妳又跳出來挨槍了,試問兄臺今日又被逼車閃燈否??

建議某些潛意識認為自己是龜車的人還是在家打打鍵盤不要握方向盤了,不要再對號入座囉

道路暢通可以造福多人~~而擋路成癮者只能爽到自己還會妨礙他人!只要不違規~要選擇當哪種人請自便
道德~道德~禮讓~禮讓 只能說這些觀念都深受家庭教育跟生長環境所影響~~有的人就有,如果沒有的人亦毋須強求

子曰 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b691011 wrote:
是不是該正名為低速公(恕刪)


車子是進步了但人只會越來越退步阿越老化阿! lol 還是你覺得要趁年輕衝一波看能不能七天後回家! 跟國外比速度要不要連國土大小也比一下.
台灣這麼小~~根本就不需要高速公路...只要修法..買車位才能買車...減少車輛就能讓道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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