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其實大貨車這種闖紅燈肇事致死的 和酒駕肇事致死的
都改為 "故意殺人罪" 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得易科罰金
保證以後99%以上 都不敢闖紅燈和酒駕
要不然現在都是賠幾毛錢 和解又不用坐牢....
不過顯然利萎們有別的想法
法律是 立委諸公們定的阿....XD
這就和酒駕一樣
有人提議以間接故意論
只要是故意 就沒有過失
這案子十之89....過失致死罪 5年以下....可能判2~3年
(以前叫業務過失致死..改掉了)
如過真的論
間接故意的殺人罪
殺人罪法定本刑10年
在一些減刑事由下
的確有可能減至5年以上
都5年以上了 不會有易科罰金問題 易科罰金是給微罪用的 6個月以下 沒記錯的話
很久沒複習刑法了 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