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4505 wrote:狗隨便(違規)穿越馬路被撞搞到用路人要到靈堂前下跪道歉後續聽說還因此丟了工作如果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被撞未必能得到如此待遇當真人遠不如狗 我親身的經驗.有次坐計程車,再左轉時,衝出一隻狗,計程車司機直接開過去.我問計程車司機為何不停車 ? 計程車司機說,人不能跟畜生開玩笑 !在路口緊急剎車,後面的大都無法剎車,一定出車禍 !
baby51763 wrote:眾生平等但不包括人...(恕刪) 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那要依定義這流浪犬是無主的呀那有違反動保法除非有人跳出來承認是飼養這狗那這又要面臨罚则了有人會願意承認養這狗嗎?這就是現實社會呀!
coomedaai wrote:誰叫他要噴這麼一句不(恕刪) 不然要叫狗什麼小可愛還是心肝寶貝?畜生有錯嗎?查了一下教育部辭典畜生有兩種意思1.禽獸的通稱。例雞、牛、馬、羊,我們都叫牠畜生。2.罵人的話。指人無道德觀念,如同禽獸。例這群殺人放火的畜生,令人切齒痛恨。所以狗狗是畜生的一種是經過教育部認證的如果本案不是蓄意虐狗支持那位年輕人反擊提告愛狗偽善協會不要屈服於理盲濫情,霸凌弱勢的社會
Hermitissimo wrote:沒人說他”對”,但就(恕刪) 不說罰則!!他如果當時態度好意點,就不會有後續這些事情發生,假如我說是假如他今天撞到的是人,他得當時態度也是這樣,就罰則不說我看他這一生,都要活在眾人的異樣眼光之下~~
andox0310 wrote:這爭議點不對,是當下(恕刪) 叫畜生有錯嗎翻一下教育部的辭典再來說吧不然可以請愛狗偽善人士前往教育部抗議幫狗正名一下看改名小可愛或心肝寶貝都可以正式與其他畜生脫鉤快去做吧不要只會霸凌一個倒楣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