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志工 wrote:...那是警察的事,交通部只管立立法修法,無法執行也是警察的事,勇哥不出來幫下屬單位解套一下嗎?只要針對併排、路口、公車站及人行道報案,派出所一定會崩潰,各地翻轉社團一定會大力宣導,反正簡訊報案不用錢,沒來的再一件一件送署張與局長信箱問處理情況。....(恕刪) 哈哈哈哈哈!這樣搞,下次限縮禁止電話,簡訊檢舉違停真好,大家不用找車位真方便,感謝限縮王
抓回去上課才能治本, 很多三寶更怕去上課, 就規定累犯要上一天的課, 然後上課態度不佳, 視同未通過, 罰款然後繼續上課直到改善為止。就是程序如下: 被檢舉-->開單-->又被檢舉-->累犯-->開單上課-->態度沒改善-->開單-->繼續上課-->沒改善-->列為高風險吊扣駕照1個月。cdyao wrote:我部份同意靠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所以,治本的方法咧? 還是一樣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king0226 wrote:我不懂 這修法只是(恕刪) 沒看到檢舉魔人還發動要打電話打爆警察局,完全不顧警察應付檢舉電話無暇處理其他勤務的排擠效應到時警察過勞或是無力處理竊盜鬥毆等其他案件,算誰的??完全就是自己小確幸被限縮後的報復社會心態甚麼正義根本只是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