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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cdyao wrote:
我部份同意靠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所以,治本的方法咧? 還是一樣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接受檢舉就是被這些檢舉魔人玩壞了
這修法就是在解決這些檢舉魔人
交通志工 wrote:
...那是警察的事,交通部只管立立法修法,無法執行也是警察的事,勇哥不出來幫下屬單位解套一下嗎?只要針對併排、路口、公車站及人行道報案,派出所一定會崩潰,各地翻轉社團一定會大力宣導,反正簡訊報案不用錢,沒來的再一件一件送署張與局長信箱問處理情況。....(恕刪)


哈哈哈哈哈!

這樣搞,下次限縮禁止電話,簡訊檢舉違停

真好,大家不用找車位真方便,感謝限縮王
抓回去上課才能治本, 很多三寶更怕去上課, 就規定累犯要上一天的課, 然後上課態度不佳, 視同未通過, 罰款然後繼續上課直到改善為止。

就是程序如下: 被檢舉-->開單-->又被檢舉-->累犯-->開單上課-->態度沒改善-->開單-->繼續上課-->沒改善-->列為高風險吊扣駕照1個月。


cdyao wrote:
我部份同意靠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所以,治本的方法咧? 還是一樣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舉發違規停車部分,則需要駕駛人不在場"

應該還是可以檢舉違規停車
但是需附駕駛人不在場證明
ryan00014875 wrote:
哈哈哈哈哈!這樣搞,(恕刪)

也要感謝你這種浮濫檢舉的讓我有動力推動限縮檢舉
交通志工 wrote:
那是警察的事,交通部(恕刪)

你怎知沒來?你就在現場慢慢等
stoak wrote: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恕刪)


真香,沒有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以後不打方向燈,開霧燈的白吃都無法檢舉?
king0226 wrote:
我不懂 這修法只是(恕刪)


沒看到檢舉魔人還發動要打電話打爆警察局,
完全不顧警察應付檢舉電話無暇處理其他勤務的排擠效應
到時警察過勞或是無力處理竊盜鬥毆等其他案件,算誰的??

完全就是自己小確幸被限縮後的報復社會心態
甚麼正義根本只是遮羞布
*~艾力克斯~* wrote:
這個政府的處理方法一(恕刪)

要不,你覺得政府要怎麼處理?違規是亂象,但浮濫檢舉也是亂象,又不是修法後民眾不能檢舉!
潛出水面 wrote:
太好了

以後買東西都可以直接停店門口了,

要是已經有車

那就並排再停就好



很好啊!你想這樣就去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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