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苦人 wrote:
所以其實你也是有罪推定囉?
然後反過來質疑政府這政策是有罪推定?
你認為違憲,但大法官目前並沒有說這樣違憲,應該沒錯吧?
憲法的用意, 原本就是要保障公民權與限制政府權限的
因此對公民不可以用有罪推定
對政府的擴權或濫權行為的監督, 其實就是一種有罪推定的思維
防政府擴權, 本來要如防賊一樣
這我第一篇文已經說過了
窮苦人 wrote:
所以其實你也是有罪推定囉?
然後反過來質疑政府這政策是有罪推定?
你認為違憲,但大法官目前並沒有說這樣違憲,應該沒錯吧?
henrylai21 wrote:
咱一件一件來區間測速(恕刪)
hwwang0326 wrote:
像這次跨年就有自主隔離民眾被公布隱私
但是如果監控民眾手機資料而阻擋一個911事件,那就賺大了
herblee wrote:1.我是反對區間測速,我從本來還尚可同意區間測速,到反對區間測速,主要原因是政府不肯建立合理的速限,而當速限不合理的時候,區間測速造成的時間上的侵害遠大於定點測速。
(1) 區間測速只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