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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什麼錯?

CWCCW wrote:
我這犯了什麼錯?
從法條來看,很可能是你跟他並排,然後同時起步





如果是右側超車,會開另一條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ATB wrote:
不犯錯怎麼會被釣到?(恕刪)


聖人您好,您是台中油電哥的好朋友嗎 ? ,發文只是單純替樓主的錢包感到惋惜!並感謝樓主的犧牲讓我們長長奇怪的見識。
另外在譴責釣魚違規的手法並不代表在幫樓主護航,這樣順便抱怨一下路上的死龜狗~難道也能說進您的心坎裡!?
樓主只能認命
在01就是不論任何理由
一點點違規都會被咒罵該死
民眾檢舉應該限制範圍
比如真的會造成危險的行為
或者短時間連續的違規才能檢舉
檢舉小違規根本沒意義
只會讓雙標魔人加重病情而已
cust123456789 wrote:
我前幾天才從裁決所打...(恕刪)

說的太棒了!真的!
台灣的法律也好,人民素養也好,真的永遠跟不上先進國家,而這種不論是否真的危害安全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要舉報,跟過去紅衛兵時代的共產黨是一樣的,沒什麼理由,就是討厭你有產階級,雙B有罪,重機有罪,有房子有罪,有土地有罪
abczabcz wrote:
難怪路上愈來愈多人都...(恕刪)

對啊,台三線現在也很多外勞成群騎著電動自行車,有時候還會闖紅燈,這些社會糾察隊怎麼不去處理一下
CWCCW wrote:
對啊,台三線現在也很多外勞成群騎著電動自行車,有時候還會闖紅燈,這些社會糾察隊怎麼不去處理一下


沒車牌,沒辦法檢舉。

其實,應該作法律修正,
現在叫作電動自行車的,
大多等同電動機車,
不過動力小一點、極速慢一點,就叫電動自行車?

那麼,我把機械腳踏車限速25KM/H,
或許也不用牌照了。

所以,兩輪類型的,
應該分為:
1. 完全非人力的機車(電動機車、核動力機車)
2. 有補助動力,但需人力踩踏才會前進的腳踏車(電動助力車、機械助力車、核動力助力車)
3. 完全人力的腳踏車

1 需掛牌
2 3 不需掛牌

可能較好


馬路亂像,
最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就是沒掛牌的,
因為沒辦法檢舉,
只能靠員警現場舉發,
但件數,相信少之又少。
tigerleo wrote:
同車道右側超車,汽車(恕刪)

你以為只有紅牌重機不能右側超車嗎,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的名詞解釋就有說了,汽車是包括機車,所以不管什麼牌色的機車都是汽車,都不可以右側超車,這只是沒人檢舉而已,真要檢舉還是有可能被開罰
真的會罰!機車右側超車
那則新聞一出來,這個版上的機車騎士大家幹幹叫說不合理不切實際,現在換成牌色是紅色的就有人在那邊幸災樂禍,都不會覺得不合理了。
CWCCW wrote:
對啊,台三線現在也很(恕刪)


電動自行車無法檢舉需要別人告訴你原因嗎?
電光老騎士 wrote:
電動自行車無法檢舉需(恕刪)

看來老兄也不懂反諷了...我說的是糾察隊不是檢舉,糾察隊是直接把你攔下來教訓你
我的意思呢也就是...
檢舉魔人不需要負責任,反正檢錯了也不會怎樣,所以就大量拼命的弄你,鍵盤敲一敲就能毀了你!
糾察隊呢?你覺得他敢去當嗎?(別砲我,對於闖紅燈這類嚴重一點的我都會當場直接問候他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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