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2463 wrote:就影片來看汽車跨越雙黃線迴轉已經違規,而機車是直行無違規無誤但機車車速並不快理當可以再減速閃開避免這起車禍,不知何故機車還是要繼續直行?雖然說機車方面在交通規則上並無違規,但這樣頂著路權不惜與汽車擦撞有比較好嗎?防衛駕駛的觀念就是希望不要發生車禍事件,所以有時候寧願自己理虧一下,讓一下不然發生車禍了既要做筆錄又要煩惱後續保險理賠,肇責比例等,不是很煩嗎? 猜測樓主思維 : 老子有保險 老子不怕 就是要爭路權junsport1983 wrote:沒關係,我重機保險有刑事律師費用補助,感謝回文關心。 人家是專業的 沒在怕
chihung1105 wrote:樓主擁有絕對的路權,無肇事責任!一堆嘴砲的,完全不用承擔急煞車時後車追撞,或是急切車道被他車追撞的風險。 你眼睛和樓主一樣嗎?樓主撞過去的速度有沒有15公里/小時?還急煞哩
因果關係➕路權法則。當下時間時空下,轎車除非有特殊緣由是不可以跨越雙黃線侵入對向車道。既不是同向車道行駛,轎車為轉彎車輛,法規上自然要尊守禮讓直行車的規定。影片應該能開三張罰單吧.....跨越雙黃線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轎車100%肇責。
peggydoggy wrote:事後看影片會有盲點,(恕刪) 當下我是因為慢慢右切到最外側的右轉車道,所以約有2秒在看右邊後照鏡視線轉回前方的時候汽車就在旁邊囉,剎車後還是被碰撞到了。感謝分享客觀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