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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應該付10-50元行政規費。

111239 wrote:
1.首先我先說我對檢舉的看法。
當違規者違規,但沒影響到他人,其實沒必要去檢舉。
>> 直接停在路中央買早餐的當事人也不覺得有影響到別人呀,不影響的定義在哪?
法律及法規訂了就是要執行,否則為何要花錢畫紅線? 為何要花錢養"立法"委員? 不要訂訂法律各個自由心證憑良心就好了。

2.為什麼開單錯誤,憑什麼要花費名眾的時間成本,去申訴?
所以我是建議,當名眾申訴成功,需將此時間成本還給民眾。
也就是說,檢舉者所舉報違規錯誤。所浪費的成本需由檢舉者負擔

>>那個......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了,不被檢舉就不必去申訴了。root cause要弄懂才會進步呀。
本末倒置,積非成是的社會不太好。
0928313411 wrote:
支持。報警也要收點規費(恕刪)

要叫豬油仔來收
wwefan wrote:
贊成,不過應該修改一下規則

檢舉後舉發、由違規者負擔罰款及手續費

檢舉後不舉發、由檢舉者負擔手續費

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亂檢舉亂槍打鳥的


檢舉無論成功與否都要收費!

否則防不了cc哥之流設陷阱舉發
30cmbird wrote:
.....如果檢舉可以成案

照罰鍰付10%規費我都願意

只要檢舉有成案我爽付啦

如果是員警主動取締我認為應該讓員警抽成20%

提高員警主動取締的意願......(恕刪)



那快去提案啊!還等啥?
moonlight3312 wrote:
檢舉成立不收費
胡亂檢舉(檢舉之後未舉發)
檢舉人需交100元濫用社會資源的費用
這樣才合理吧

怎麼是變成為社會做好事還要先交錢...


因為有cc哥之流會故意設陷阱

所以檢舉成立也要收費才能遏止
skbank wrote:
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費用,

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因該付10-50元規費。也可以當警員的獎金。或政府自己收兩方都收。

這樣也可以避免亂檢舉,如果覺得對方違規讓自己不爽,付個50元,也讓對方得到教訓。


規費不錯啊 就跟打官司的一樣

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不成案檢舉人付 立案被檢舉人付

不過我看違規魔人 大概又要出來靠北 我被罰鍰了 還要繳規費

開文的邏輯 勘比OOXX
看到「因該」,而且,連回文都是「因該」就不必討論下去了。
因該和應該都分不清楚
難怪開板問這種OO問題
去讀書吧
交通違規是違反行政法律
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沒有修法前
就算喊檢舉交通違規
檢舉人要付100萬規費
也只是自爽而已
實際上沒修法就是不能收費
而且政府對被處罰的用路人也非常友善
提出罰單申訴是免費的
只有告上行政法院時
才收300元
愛戀旋律 wrote:
檢舉成功是不是也要給(恕刪)

收規費10-50元
然後檢舉成功的話罰金50%給檢舉達人
我完全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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