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strawberry wrote:
我上面已經說了
檢舉要警察認證違規才會開單
警察專業性不用你們這些違規魔人質疑
找不到停車位就不要開車出門
我沒有質疑阿
我只是說,政府該得罪車商,得罪人民來解決的問題,丟給百姓解決
怕得罪選票嘛
設立新加坡那種擁車證,一張70萬台幣,幾年還要一換,得罪人民得罪車商銷售,有錢人才能買車
限制有私有車為才能買車,得罪人民得罪車商,有錢人才能買車(這明明還能促進都更)
大量聘專職開單人員<--這個還好也不敢做
最後丟給人民網內互打,有些人當作吵架工具,與店家的糾紛就是拼命檢舉店家門口

政府爽歪歪兩方都不得罪
你在意的方向,與我在意的方向不同
我只想讓這無能政府負點責任
我就是在挖超困難的洞給這個政府跳拉,是真做事,還是為選票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