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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昨日遭酒駕撞的百萬重機網紅今日受訪說明為何激動踹車

幸好有3路口影像

不然所有人都要被他的話術給蒙蔽了
R1Z我是善 wrote:
大家都會覺得重機車主為什麼情緒失控

就是小小的擦撞為什麼要暴怒踹車

有沒有想過如果他是被撞死的呢??


去看看他的影片,
無論是騎車或開車,
這人比酒駕的人還危險,
根本是馬路上的飛彈,
該擔心的是別人.
訂閱1.5K叫網紅??????
鑽、飆、看到前面違規橫越了還衝
我不知道該說啥,我不覺得騎機車的一點錯都沒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他這樣踹下去,還錄影給大家看

誰認識他的可以跟他說一下

毀損是刑事罪,不是民事


沒錯!
因為是 "故意",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54 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


第 352 條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3 條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騎士蛇行成這樣,故意用生命捍衛路權,早晚被收走,監視器看出來。有減速,是要鑽洞吧!酒駕百分百錯,但還沒看到駕駛,暴跳如雷,沒遇到民間高手。。。
狼0223 wrote:
02:56秒處受訪說(恕刪)


原本車禍沒傷,槌一個手受傷的話反而要去醫院
騎太快嚇到了才會抓狂
倒下的機車怎沒壓到他呢,可惜

去總統府往裡面一直衝

這樣才叫符合這個想紅的亡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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