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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令人不解的肇事逃逸罰單

從影片看起來,我猜測對方是否也怕被人告肇逃,所以事後報警處理,只是沒料到讓樓主倒楣吞這張罰單。畢竟對方並未求償。

論程序,對方也許是自我保護心態或者車輛本身有車體險,需報警處理有三聯單才能出險。
然而樓主在程序上疏忽一道自我保護,因車輛無損,雖告知保險公司,後續也就不以為意。

雖說樓主這事件被認定是肇逃,實在頗冤枉。
仍感謝樓主願意PO出讓網友知情,引以為戒,台灣肇逃認定上的灰色地帶,我想樓主絕非第一個吃這種虧,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morris643222 wrote:
我試試看.....謝(恕刪)

卡位關注
tsanghsin2532 wrote:
從影片看起來,我猜測...(恕刪)

很可能是這個原因!我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
tsanghsin2532 wrote:
從影片看起來,我猜測...(恕刪)



今天算是告一段落,被通知申訴成功。
結局跟我想的差不多,我承認我沒經驗所以我認了沒有留在原地處理。會開一張未留在原地處理的罰單。
但是不會有逃逸的部分,也就是不會被吊扣駕照。
感謝大家給的意見跟指教。

心得就是真的沒有發生的事還是要自己想辦法去爭取,大部分的意見都是認了學經驗。
人生中很多經驗可以學,但是不會是包括承認自己沒有做的事情!
Mamimami7747

想請問您申訴內容是如何寫的

2023-05-26 12:14
morris643222 wrote:
今天算是告一段落,被(恕刪)


恭喜樓主申訴成功!

每個人處世都有自己的原則與底線,面對不公,盡力爭取,無論結局是否順人意,非當事者說些風涼話,一笑置之或無視即可。

過兩日我得代為出席車禍事故調解,這樁事故具有爭議的是主支幹道的標誌劃分「疑似」涉及疏失,警方看繪製圖都覺得怪怪的,還特地請同仁再去拍照確認,事後在肇因的分析上,實在令我不服。
有違常理之事,本人實難接受,假設警方在初判表寫上我方因注意而未注意,我會認賠了事,但須負擔他人之疏失而我方就得自認倒楣承受主要肇責?
於是我想辦法追根究柢,查詢相關資料,過程難免遇到互踢皮球,讓我兩三次碰壁之後,沒關係,只是助長我申請國賠的決心而已。

實在太「堵爛」莫名其妙的兩套標準,誰遇上誰倒楣的概念貫徹始終,人民要這些尸位素餐的公務員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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