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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行車糾紛演成武術交流賽~一胖一瘦fighting!

mars8342 wrote:
打輸的送醫院,打贏的進法院,何必呢!

1. 進醫院
2. 進法院
自己選一個
瘦的下次可能要換狼牙棒了,不然球棒打老半天好像沒甚麼效果!
越來越多人變成醬,以為車上有武器,動不動就要跟人輸贏。
夜路走多了,終會遇到自己人。
瘦子技能放一輪完等CD中+閃避技能
胖子沒什麼技能,純粹坦克吸怪+普攻

Nuke worker wrote:
新聞有照到胖子是去派(恕刪)


就像上面某樓說的,當時沒事,不代表之後沒事。

這種頭部或要害受到重擊的,一開始腎上腺素夠多,或內出血還沒淤積起來,人都可能看起來還沒事,但24小時之後可能就見真章了。

這就是為何很多時候,我們人被重擊或重摔,看起來沒事,醫生還是會要求我們在急診室或醫院病床觀察24到72小時,確定真的沒事才放我們回去。

之前大聯盟就有選手打擊時被快速球直接觸身球打中頭,當下人還能自己走回休息室,教練換代跑,但隔天早上就昏迷不醒,送醫不治的。

所以F1車手一旦出車禍,不管他是不是自己四肢健全地走出車子的,通常也都會先送醫院再說。

我有一次半夜騎車去便利店買吃的,被別人酒駕、超速還闖紅燈撞飛,不誇張,我全罩安全帽都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下一次醒來就已經在急診室病床上了,據說我是搭救護車到醫院的,還照了X光,但我當下完全沒記憶,其實全身上下也就腳有點皮肉傷,想當晚就回家,醫生聽到我安全帽都被撞飛,死都不肯放我走,上面兩個案例就是那時醫生拿來嚇我的......
perseus wrote:
1. 進醫院
2. 進法院
自己選一個

小孩子才做選擇
都進
EnglishVeryFAQ wrote:
不管前面有什麼糾紛,先動手的就輸一半了。
瘦子先動手。

拜託
切人家車的是哪一鴿?
perseus wrote:
1. 進醫院2. 進(恕刪)

等警察有空的時候
這兩個都要上法院------在高速公路打架------公共危險罪!
這樣才是正確解法
以後遇到二輪也不要開大車逼小車
直接下車定孤支
這樣二輪旗就不會氣到包圍海產行了
五味雜陳的人參
要打第一下就要打得對方站不起來才有用
拿棒子打了半天還打不倒別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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