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國民法官只能參審10年以上刑期的案件,這種的酒駕只能算過失致死、傷~~本刑最高刑度就不超過10年所以只能任由法院裡那些恐龍判決酒駕肇事者也不會被重判但一條生命死了就沒了撞到這麼嚴重沒死也留下一堆後遺症跟著這個人一輩子真不知道我國的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加害人還是被害人司法改革真的好棒棒~~我有稱讚政府喔,不要查我水錶
funtir wrote:funtir1003分86樓立法委員不修法,法官判法依據何法律重判?我認為台灣沒有重罰,立法委員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自己想想看那些立法委員平時都在耍什麼猴戲,就是不務正業一些不適宜法條不修正都在混2020-07-31 1:33 #860引言 在比例上明明就很重了, 要唬爛沒修, 去列出那裡不重的?是法官的問題好不好,要判也都2~3年後了, 人事全非, 對法官不痛不癢的,目前最重可以判到十年, 去看有幾個被判超過8 年的.. 很少好不好.
重罰可以抑制一些守法者不敢酒駕,輕度酒駕者可以收到效果,還會怕罰!對於這種爛醉的酒駕,基本上沒有嚇阻效果,一個貪杯的人有什麼自制力?撞死人跟重罰在爛醉的情況下,早已拋到九霄雲外去了,這種酒駕的人自己撞電線桿死了,對國家社會跟家庭才是最好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