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妳更本都沒看進去鄉民講的重點...
一直在重複鬼打牆...
1.妳方肇責一定高於對方,算下來搞不好妳賠對方
2.律師要妳趕快提告,因為他律師費爽爽賺 (妳拿到賠償多少他都不管)
3.理賠金額不是隨妳亂喊價 (法官判不判賠還不一定)
還有,妳知道訴訟費輸的一方要出嗎??
鄉民都講成這樣了,妳還這麼確定妳方一定贏??
這麼想告那就告吧
反正其實妳心裡早就有底了
只是不要到時候想打人臉變成打自己
貝菈111 wrote:
我知道大大們是要我們自認倒霉,這件事就算了。(恕刪)
電光老騎士 wrote:
我知道妳一定會迴避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