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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下令!研提「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車輛未禮讓行人擴大罰

不用講那麼多啦,只要開放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發給兩成罰金』,那台灣島的交通秩序,將一夕成為世界嵐餑萬!
就是不用號誌做分流。 只會罰錢。但政府卻忽略 沒有人會故意去撞死人,都是沒注意到或死角造成,罰錢就能解決死角意外嗎??? 政府完全不會解決問題。 用號誌分流才能讓行人走動時沒有汽車轉彎干擾。 罰錢這想發小學生都會做的事還需要你們這些官員想嗎?? 很多人也向到要死刑不是更棒棒。
立法院先研擬如何讓不適任部長退場機制,敗選聯盟
能力有限!
禮讓是指 雙方同有路權時。若號誌分流行人通行時車輛都靜止這樣不就沒有裡不禮讓問題。 且在禮讓行人那誰要禮讓汽車??? 禮讓行人就是等到紅燈無法通行當綠燈時又要禮讓行人,這樣對嗎?????
我只想到何時要有不適任官員退場機制?
政客.米蟲.冏員如此多,一直掏空台灣,
台灣快沒錢了....
我覺得每次都雷聲大雨點小聽聽就好了,根本不可信
哪時候要開始擴大行人違規開罰 ... 根本危害駕駛安全 ...

機制機制
如果改成制度,方案
是否就沒水準了?
Ja100cky wrote:
政府終於動起來嗎? (恕刪)


職業駕駛很簡單

就公司要負連帶責任

只要這樣

這司機 駕駛品行不好

自然就沒人請~
行人有繳牌照稅嗎?? 行人走在馬路上都是汽車繳了大量的稅。 也要修法行人要繳道路使用稅。 才符合使用者付費。不付費就不能走在人行道或柏油路,只能走泥巴路未鋪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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