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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支線自行車,害人家火燒車

鐵牛CEO wrote:
要是這事件
自行車換成砂石車

也不用砂石車,
一台發財右轉出來,
就能撞到爽歪歪了。
機車明明看到腳踏車在路口騎動,
死都不肯減速,還好沒真的撞死。
自行車則是以為就算自己加速不夠快,
人家直行車減速一下也沒問題,
卻低估了機車勇敢衝撞、捍衛路權的決心。

希望機車下次看到大型車也能這樣勇敢捍衛路權喔

(其實大家評估路況總有失誤的時候,失誤時就是要靠別人禮讓一下,大家互相幫忙就能讓彼此安全。自行車的騎法在99%的情況都會因為直行車減速而沒事,不過總有那例外的1%...)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飆車燒死最好,叉路要...(恕刪)
長期的檢舉生涯會讓人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
看到公路車其實可以猜到騎車者的心態
十有八九穿卡踏
路口不想脫卡停車看路況
一個巴掌拍不響
兩方都有過失
只是好奇那台公路車會不會比機車 還貴......
suck068 wrote:
只是好奇那台公路車會(恕刪)


基本上燒燙傷..外加又是要踩地的腳
這筆醫藥費+復健+精神損傷(踩地會痛)+工作損失應該會比市售單車貴
所以不用擔心單車比機車貴多少..而是要擔心單車有沒有第三責任險
只能看肇責判多少
kkaajjss wrote:
騎自行車的真的該死 害人不淺

自以為騎公路很快 再不讓阿

轉彎就是要讓啦

這事故要是機車責任大

我跳海啦


我幫你備份
堅哥是出名的詛咒言出必行
我希望你也能像個男人

腳踏車已經到中線了 考慮腳踏車的速度~~~

要不要先公布一下打算要跳的地點
夏天清涼一下也還挺好的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ilg1029 wrote:
最後還是判定直行超速的BMW是主要肇事責任。(恕刪)


那是因為寶馬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屬嚴重超速、公共危險的範疇
wys819 wrote:
看到公路車其實可以猜到騎車者的心態
十有八九穿卡踏
路口不想脫卡停車看路況


公路車只出現1秒,你就看穿了他的心態

那上北宜的機車十之八九都是8+9心態
見到彎道就是用力的用光傾角,裝的一付很會騎一樣
無視路口需要減速注意路況。無視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這種機車把山路當作自己的賽車道,

絕對是肇事者因,

甚至已經是公共危險!

自行車沒有違規遇到山路飆車的機車,絕對不賠!
kkaajjss wrote:
騎自行車的真的該死 (恕刪)


我也覺得不是沒有機會啊~~~
要先考慮一下去哪邊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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