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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無故停止,導致閃避不及撞上...肇事責任歸後車?

我很好奇樓主有沒有行車記錄器

台灣一堆人超愛貼人家車屁股


汽車貼汽車就算了

貼摩托車的用意我真的不能理解

摩托車是可以再比你還要短的距離就能停下來的高機動性車輛
我覺得敢貼摩托車屁股膽子真的都不小
莫須無 wrote:
懂了,就是要保持距離(恕刪)


無法反駁...後車撞前車,後車全錯

就像單線道,前車故意時速20,只要你跨雙黃線超車,罰單照樣送你
所謂安全距離 就是需要保留足夠在前車突然煞停時 自己能不撞上的距離

所以沒有前方惡不惡意的問題。人家身體不舒服 或車子突然故障 都有可能,這種情況要舉證也很困難,攝影機也照不到。

唯一有可能就是從別車道超道你前面在突然煞車 但實際上是不太可能發生,因為他要換過來時 理論上你就需要減速保留安全距離。
莫須無 wrote:
6月初家人在台北開車...(恕刪)

搜尋肇事責任比例圖解,
安全距離這條會讓你佔比較大的比例,除非你有其他證據顯示對造車為故意行為,若無法舉證,3/7分已經很好了 。
莫須無 wrote:


shazna0601 wrote:
不用糾結在肇責幾成除(恕刪)



不過我仔細問過保險公司業務員,調整保費的依據好像不是看出險次數來判斷保費調漲的依據,是會依照每次發生事故的肇事責任比例來調整保費,如果肇事責任低調漲的費用就低,當然肇事責任高調漲就高...

難道是保險業務員說錯了嘛?


不...跟肇責無關...出險就漲很大, 等你保費漲了, 問他們時說法就會變了
今年不幸兩次"被撞" 我們三成肇責, 一樣被漲一萬保費...(另一台沒事故的也漲一萬多...因為同車主)




PS: 三成肇責是因為我們臨停機車格旁邊, 說是不可停車的路邊
然後我們被"馬路對面"停車的人倒車來我們這個車道、車尾直撞我們...結果我們三成...
如果市區速限60公里
安全車距就是30公尺(大約六台車)
這樣的距離就算前車緊急煞車
你還是停的住
這就是為什麼後車撞前車一定後車肇責大
不要說什麼前車無故緊急停止了
你真有維持安全車距
只要不是人恍神
一定來得及停下的

但一般開車
很少人會維持這個車距
維持這車距只會不斷被插隊
所以真的前方緊停搞你
也只好摸摸鼻子認了
你自己都能理解成對方是誤看號誌導致煞停,何來惡意停車?

而且行經路口本來就要減速。你應該是全責未保持安全車距,且未注意前車動態。
Ted1982 wrote:
如果市區速限60公里(恕刪)


你太小看大型重機的煞車力道了......

重機真的在急停 時速60 到0 只是短短幾秒的時間

轎車根本煞不住的.....

至於直行車到 急停下來 誤以為迴轉車道

其實真的到調解 樓主主張 信賴原則 就有機會沒肇事責任 不過前提你先被告傷害.....

小弟前幾年也發生過一樣的事情 對方告我傷害

後來我請律師主張 信賴原則

我刑事沒責任

他想連帶民事賠償也無望

事故初判我是全責

事故鑑定 對方全責

因為直行車到 沒人會從60 減速至0.....

況且前方無車輛 無緊急事故

最主要是樓主有沒有保持適當車距

有的話會有立場站得住腳

適當車距並非安全車距 我沒記錯我約2個車身大概9公尺吧......

他急停我AEB瞬間介入.... 還是停不下來
Dear Dis wrote:
你自己都能理解成對方(恕刪)

其實照你這樣說法 大家都去騎車
然後在轎車前面急停
被撞到就主張說我誤判標線號誌
所以後車要賠錢......
chongchen wrote:
不管比例,保險公司只(恕刪)

沒有不管比例喔!
要看你的肇事責任
如果對方100%全責
自己出車體險隔年不會增加保費
如果你有10%責任 隔年就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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