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薙真珠朗 wrote:你說的我真的很有體會,在國外出差,不管是否車多只要打個方向燈三台車內一定會有人讓給你換車道但回來台灣後我認真試過,車多的情況下,如果你不硬插幾乎沒有機會換車道。大家看到打方向燈的第一個反應幾乎都是先加速,然後跟你卡第一台也就算了,後面的看到也是都踏油門加速。完全不明白開車的環境怎麼會這麼惡劣... 我常常讓了之後因為對方的行車習慣而後悔!場景1: 變很慢,把你當成墊被保險桿。還要再切一個車道場景2:變很慢,還在想路場景3:變很慢,剛好黃燈他加速過了,我獨自等紅燈之後看到方向燈,就不一定會讓
微甜汽泡酒 wrote:..還真的沒有閃避動作我持續直行快撞到 就煞車 重按喇叭對方就成功擠進車道了有些 還會故意踩幾下煞車回應呢 有病. 急煞+閃避動作可以讓檢舉成立!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舉發!若沒有因為對方的行為,做出緊急處置,還能按喇叭的,送檢舉會失敗,警察認為按喇叭還有反應時間。基本上開車習慣不好的,再跟後面一下很快就有下個違規可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