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hien00 wrote:4月底不幸與一台公車(恕刪) 提告是你的權利。但對方也有委託保險公司處理的權利。實務上,很難賠計程車錢,大概是大眾運輸工具的錢而已。不過這一切都是個別法官判定。但上法院以後,保險公司就會跟你精算,如果錢不大,不見得划得來。
achun1212 wrote:peggydog...(恕刪) 你以為上法院就要請律師?上網查查好嗎自己答辯不香嗎案件也沒多複雜把肇責釐清單據列一列法院判多少就多少至於折舊問題對方真要玩再說!上法院浪費的是時間而不是錢還有政府有免費的律師讓你去申請諮詢就是提供大方向給你參考這樣
tina3987 wrote:對方保險公司太佛心了...(恕刪) 呵呵我已經去金管會投訴了!合法不合法他們跟金管會報告就好!如果在法規上他佔的住腳就沒事至於佛心不佛心 甘我啥事大家都這樣做並不代表我也要這樣做我只是提出合理的懷疑保險公司解釋不出個所以然我當然可以選擇不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