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我朋友闖了紅燈 對方超速 時速大概7 80
對方肌肉拉傷 跟一些擦傷
我朋友是腳趾骨骨折跟挫傷
我就稍微嚴重一點了
大腿的股骨閉鎖式骨折 肋骨骨折 跟輕微腦震盪 還有大面積挫傷
醫生判定一年半才會好 一年後還須回去拆鋼釘 在車禍以前的工作是需要久站的 所以大概也沒辦法工作
目前初判表還沒申請下來
我們家裡是開35萬的賠償金 加2萬多的醫藥費而已 畢竟我們都是學生 而騎車的是我朋友沒有算精神賠償費
只有要這一年半無法工作的薪水跟第一個月需要專人照顧的錢還有醫藥費賠償而已
可擔心朋友可能會無法接受這價錢 所以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算獅子大開口嗎?
而且之後跟朋友感情應該也會變不好
想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了QQ
載你的朋友他有強迫你上車嗎?
你有幫他支付油資嗎?
他闖紅燈你有開口阻止嗎?
我是覺得你把他的保險理賠領一領就好
然後,我這輩子不希望交到像你這種朋友,也不希望交到像你朋友那樣的朋友
右側股骨閉鎖性粉碎骨折
使用了骨髓內釘固定,今年3月取釘可以正常工作,
與一般人生活並無差異,
所以我認為你家人把事情弄得太嚴重了,有楷油的感覺。
建議如果朋友是很好的那種,對方強制險賠償以及自己本身的商業保險賠償,
朋友那邊意思到了就好,幾十萬小事,朋友是一輩子。
但是如果朋友只是一般的酒肉朋友,那就賠吧!
畢竟他闖的是紅燈,對方超速是他跟對方的事,有乘客就是要小心再小心,畢竟乘客把生命交在你的雙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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