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同01七嘴八舌區看了也約10年了看過成千上萬的檢舉人其中經常設陷阱害人的就兩個一個台中油電,很有名的一個台南那個什麼哥,很久沒看見了現在檢舉沒錢拿大家檢舉都是做公益(我也是其中一個)等到有錢拿了難保那種設陷阱害人的魔人不會增加想自清難度可不是一般的高還是贊成維持現狀錢入國庫就好不要入私人口袋PS:別跟我說什麼別違規就好那是指一般的違規跟魔人設陷阱的違規有根本上的差異速限50的一般道路有台龜車以時速2X~3X的速度龜在你正前方不會想辦法超車的全台灣有幾人?一超車就中招這已經本末倒置了沒錢拿就有這種人存在了(雖然是極少數)有錢拿的話我覺得這種人會增加這種人還是讓他維持在極少數就好
p87050 wrote:我只能說你太嫩了~~~~~~ , 難怪你說領 20幾K ... 我是不知道你多老,到底領多少錢,不過年輕人低薪是很正常的現象,我周遭的朋友、同學都這樣,難道你的小孩剛畢業就領高薪嗎?麻煩PO個薪資證明來看看,順便把他的年紀告訴大家
笨冰 wrote:55分帳也太誇張檢舉亂丟垃圾也沒那麼高的回饋而且真的是為了社會好的話,根本不需要回饋獎金做公益還要回報啊?你月收入低是你自己的事情怪老闆怪政府怎麼不想辦法提升自己的價值去找高薪工作找這種投機取巧的東西乾脆說全台灣2300萬人每人給你1元好了,這樣你就有2300萬的現金了 怎麼會誇張,難道檢舉交通違規維護生命安全對社會的貢獻比不上檢舉環保獎金三成,五成很合理啊! 如果沒有我花時間檢舉,國庫一毛錢都沒有進帳,更何況違規停車事證明確,罰600元頒發檢舉獎金300元,可說是非常合理的雙贏,不去檢討愛違規的人投機取巧,反而說我投機取巧,有沒有搞錯對象
我覺得可以,但僅限於違規停車以及亂丟垃圾之類的靜態事件取締比較動態事件有爭議的,就沒有獎賞 ,畢竟人家乖乖在正常的地方停車或是有繳費的停車都有付出代價為何這些紅黃線違規停車的,不但免費,反到被檢舉還要怪別人,阻擋消防搶救或是交通意外時一點責任都沒有,頂多一張罰單,這種靜態的也大多無爭議,畢竟踩線就是踩線,誰管你載誰或是做什麼!!!另一方面靜態的檢舉也可以減輕警察的負擔,曾有警察說因為違規停車一台一台檢舉,警察更重要的事情就沒時間做了,因此我支持檢舉"靜態"違規及無爭議(陷阱疑慮)的獎金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