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 "汽車部分" 的討論已經很多了 .這邊就不再多說 .但是對於 "行人" 的部分 .其行人 "穿越馬路" 的方式 .個人認為是將自身安全置於風險的時間拉長 .且父母親未灌輸小孩安全跟危機觀念 .穿越馬路請以 "垂直" 的方式過馬路 .除了方便於左右觀察來車 .也可以減少置身於風險的時間 .這個家庭用 "斜45度" 的方式過馬路 .第一穿越馬路時間拉長 .這個 "斜45度" 穿越馬路方式 .在台灣非常的常見 .且以影片中車輛撞擊前 .母女三似乎要沿中央分隔道行走 .母親跟兩個小孩在路口時 .背對來車方向 .第二完全沒注意後方車輛情況 .風險增加 .-----------------------------------------------------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遺憾的事情 !!但是事後諸葛一昧地說誰錯是無濟於事的 .倒不如藉由事故的發生 .來反思是不是有更安全的方式 .來保障自己 !!畢竟你管不了別人 .但是你可以管理好自己 .不然這類事件只會一而再 . 再而三的一直發生 !!
herblee wrote:「路權」係指用路人使用道路相關設施先誰後之權利〈或利益〉,對於取得路權者具有優先通行與道路設施的權利,而未取得路權者則無通行權,必須等待具有路權者通過,取得路權後方可通行...(恕刪) herblee 兄說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