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台北無紅綠燈的T字路口,我方轉彎,對方機車飛快自己雷田,雙方無碰撞,無移動,警方處理!
對方肩頰骨骨裂(以前騎機車類似車禍的舊傷),對方求償機車(15萬),醫療(20萬),休養薪水(6個月40萬)與精神損失(100萬) ,獅子大開口...要180萬呢!(我保險額度 600萬+1000萬超額險)過程不多敘述!
建議如下!
1. 每次探訪或是電話通聯的時機與對方(誰?)都要自己記錄下來,以便日後上法庭證明自己誠心解決,沒有不聞不問!
2.檢察官不是主持正義的角色!你們不和解,他就要花時間工作繼續日後的上法庭事宜!所以, 檢察庭都會想盡辦法“勸”雙方努力和解!
3.保險不包含刑事庭,需要自己出庭(請律師協助也可以,但是自己每次都要出庭),民事庭可以全部給保險處理(自己不用出面)
4.保險理賠員有一定的SOP,一切以效率為原則, 符合業內規矩, 你不賠,日後法院也會判賠!所以,樓主可以協助對方準備相關的證據,爭取保險理賠!例如:
a. 對方車禍當下的隨身財損(衣物,眼鏡,手機摔壞,......)列出清單, 保險公司對這個都不會太計較!
b.醫療相關的單據要齊全!醫生的診療證明(註明:宜休養XX天 ,宜看護療養XX天), 保險公司就會按照上面的天數賠付相關薪水(甚至包含分紅的年收入攤提的日薪來計算)與看護的費用(可以用家人當看護,就不需要看護的收據當證據理賠)
c.修車的部分, 只要是正當機車行開立的“恢復原狀”估價單,只要是原廠零件(非高價改裝品),保險公司也不會太計較~
d.就醫與受傷上班的計程車錢 ,只要符合項目b.的修養天數,檢附計程車的收據, 保險公司也不會太計較~
做足上面4項,還無法和解.....剩下的就只好自己判斷....上法庭的刑事庭的風險(請假成本與日後罰金),添下去!
還不夠和解(檢察庭上的和解喔) ........就上刑事法庭吧~~~
p.s:剛開始和解.... 對方獅子大開口 ,你只要按照上述的 a/b/c/d 項目估算大約的金額, 堅持這個數字!!!頂住壓力,不用往上加! 畢竟....後面的檢察庭會“二一添作五”取中間值! 你自己一開始就善心添加額外的價差....日後還是會被檢察庭.........“二一添作五”取中間值
祝好運~
我是前車右轉,後面機車未碰撞滑倒,警察查明未碰撞
我有打方向燈,後車辯稱我沒有,路口錄影證明我有打
我有靠右才轉,後車辯稱我跨線道,筆錄照片我靠右。
初判我「未注意行車狀況」!
機車騎士受傷住院,吿我過失傷害罪,求償近百萬
經過一審二審約3個多月,法院判賠40萬
我還被判刑3個月,還好緩刑不用易科罰金。
汽車跟機車的車禍,有人受傷,汽車會較吃虧⋯⋯
所以最好有「前後」的行車記錄器,才能佐證當時狀況!
依你家人的狀況
上法院判決的金額,保險會全額出吧
但如果被判過失傷害罪,最低兩個月,易科罰金就要6萬
(聽說不是每件都能緩刑的,最好要原告有原諒意思)
先跟保險公司爭取更多理賠,再跟對方誠意溝通一下
看是否還有調解的機會。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種情況還會被求償,
只有一種可能,
就是違規左轉,
可能是跨越雙黃線或是左轉燈未亮就左轉,
挺機車求償25萬,愛違規的四輪嘴臉!
(恕刪)
你又看到樓主的家人開車的違規了,不要笑死人了
根本就是騎士獅子大開口,2輪的嘴臉好貪
karan753 wrote:
請問經過四個多月 路口的監視器還會有存檔嗎?
請問各位有何見解? 或是再次做筆錄的時候可以跟警察說(恕刪)
1.監視器沒有存檔(只有兩個禮拜左右)
2.看你的調解過程 (還三次),你真的是被你家的保險員耍的團團轉,
可以和解搞到無法和解
保險還說服你自己拿錢出來賠對方,你保險是保心酸的嗎?
3.進了法院,你保險還是要拿錢出來
只是你賠了夫人又折兵而已,要賠錢給國家
如果還在你的額度內(你的第三責任至少有20萬吧?)
快叫你的保險拿錢出來賠,別再繼續耗進法院了
保險的估價都是隨便估的,肇責也是喊得,10萬對保險公司來說只是小錢
第一次調解有單據就該和解了 你還拖了3次
你是保險公司的客戶,善用你的客訴吧
另外金管會也可以申訴,現在找你麻煩的不是只有對方,還有你的保險
別忘了你有付保險費,別傻傻的放棄自己的權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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