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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高公局直接廢掉『超車道』這個名詞

我只能說,同樣是高速公路,我在加拿大的開車爽度遠遠大過灣灣,限速110km,基本上你在內線開 130 -150km 是常態,遇到公路警察放慢到120km都還可以,只要不要在警察面前太囂張刷卡它,都不會被攔。

最重要的是!

1) 在內線衝刺,「前面的開比你慢的全部會自動讓你通過!!!!!!」
2) 只要你打方向燈,「旁邊車道的車都會放慢速度讓你切進來!!!!大卡車也一樣會讓你!」
(遇到不讓車道或故意加速擋車道的,建議你可以看車窗內的駕駛,居多都是大陸人)
3) 即便置身荒郊野外的廣大十字路口要繼續直行,明明兩旁都沒車,只要旁邊有設立 STOP 標誌,每台車都會在路口完全停下來再起步。


一切都是人品和教育素養問題!
george306 wrote:
有一個詞叫做 "素養...(恕刪)

原來不遵守法規
任意超速的駕駛行為叫做素養很好啊.....
alan135 wrote:
我只能說,同樣是高速...(恕刪)

外國人的月亮就比較圓?
自卑的民族性又作祟了
oxxx wrote:
車玻璃要貼那麼黑 不就是要遮住自己 的臉.. 避免被人看到

尤其是作些 厚臉皮 的事. 的時候.. 就會知道 隔熱紙貼那麼黑 多好啊..


是不是也把隔熱紙貼太黑的也抓一抓算了(恕刪)


像日本跟香港 都有規定不能貼太黑 這兩個地方好像交通都比我們好

但不確定跟這個有沒有關係



阿!!! 好像沒有關係 因為台灣的計程車也規定不能貼黑

但計程車更多垃圾
井蛙就是井蛙

在網路上呱呱叫最厲害
該什麼都沒用,駕駛人素養太低,一堆本來開中線跟前車的,切進來內線後明明前面都沒車,還是跟在剛剛中線那台車的左後方開,也不超車硬擋在那裡
還有開在內線當路隊長的,前面1、2百公尺都沒車,限速110開100持續開在內線,後車變換到中線要加速超越時,他就開始加速跟到中線切不進來後再開始減速跟中線並排
還有交流道一上來就連切進內車道,然後以速限-10的速度龜在那的
不管規則、名稱怎麼改,這些人還是都會這樣開車的
hom1476 wrote:
hom1476 2019-11-05 10:30 77樓
你舉例子很好. 裡面有寫道, 超車規則不允許任何人超過速度限制!

the law does not allow anyone to drive above the speed limit


官方說法當然是這樣,

但是每一台車的車速表都是不準的,

裡面也有說發現自己覺得是超速車請不要阻擋以免發生road rage,

請打電話報警就好,

請警察處理就好,

言下之意就是超車道不要占用就對了,

超速是警察來認定,

不是由一般駕駛人用自己不準的表速來認定,

這樣清楚了嗎?
西門吹牛 wrote:
外國人的月亮就比較圓...(恕刪)

外國人就不能有一點比我們行?
義和團又要重現江湖了
樂觀樂觀 wrote:
總是有人堅持:『超車道非超車時不可佔用,超完車一定要回中線』,但支持這個論點的人真的會乖乖做到超一台,回中線,再超一台,再回中線,這麼乖嗎?幾乎也都是自己想快速開在內側,逼掉前車讓開,那這樣他自己本身連續快速行駛在內側不也是『佔用超車道』嗎?

這感覺是對於超車認知的落差,沒有人規定超車只能超一臺,有連續超多輛車之行為即已滿足超車道使用之要件,只有無車可超並且有安全距離才需要退出超車道(例如中線沒車),並且超車行為從來就不包含前車必須讓後車這件事,後車要超車也必須先等前車超完。以尖峰時刻為例,使用內側車道持續超越多臺中線車輛之行為即完全滿足「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要件,前車無需讓後車,亦不需要以「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條文保障。

由此亦可看出,若認同連續超車,其實也就不須討論到得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恐怕才是多餘而需要修訂的。另外,速限是任何狀況均適用的,超車亦不得超速。
alan135 wrote:
我只能說,同樣是高速...(恕刪)


你幹嘛減慢你的速度呢?
盡量給他催下去啊...
你不就是知道是錯的
所以才下意識減速..
當別人遵守規則時 駕駛超速要別人讓道
當地人讓道後看你時, 說不定他們也覺得, 又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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