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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9歲騎士「雙載18歲女」逆向撞砂石車慘死!

c.c.0110 worte:
他可以選擇減速接近小心通過,遺憾的是他犯了大多數駕駛人共通的毛病,前方路況有異狀不是選擇減速觀察,十之八九都是左鑽右鑽

台灣很多人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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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有無安全帽從來不是"肇事原因"

死因萬一是被輾破內臟或是脖子骨折 全罩安全帽一樣gg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事發時間就在10月03日的10點03分


R.I.P

另外記者是智障

寫甚麼狗屁巧合

如果是10/3的10點3分車牌1003生日10/3這他媽才叫巧合

員警這樣就毛一輩子沒前途
砂石車違規在先
但機車如果不用這麼急,不逆向超車就不會發生這場悲劇...
iijima_ai wrote:
這則新聞當中,你有看...(恕刪)


汽機車遇到前方有點小路況就選擇直接逆向的不少,機車尤其多

今天這個案例為了前方慢慢左轉的貨車,選擇直接逆向的換成汽車,然後撞死對向機車

你覺得誰的肇責最大? 還是覺得被迫逆向的汽車可以無肇責?
沒戴安全帽,跨雙黃逆向,三不五時竄到大車前,一手拿手機一手騎車
小弟天天開在路上在高雄會看到的日常
以前作死可能還不會死
現在大家車速都快了
車流量也多了
加上電動自行車國中小屁孩最愛了
作死想不死都難
k945 wrote:
R.I.P

另外記者是智障

寫甚麼狗屁巧合

如果是10/3的10點3分車牌1003生日10/3這他媽才叫巧合

員警這樣就毛一輩子沒前途



我也看不懂再毛什麼?

如果出現4月30,4點30分,再來發毛還差不多

不過是剛好日期跟時間數字一樣,有什麼好毛的,每天都會遇到吧!

抱歉,離題了
k945 wrote:
另外記者是智障
寫甚麼狗屁巧合
如果是10/3的10點3分車牌1003生日10/3這他媽才叫巧合...(恕刪)


我不認為記者是智障
記者是社會亂源
相信記者的才是智障
沒轉彎車不讓直行車都沒後面的事情,

匹夫若是法官,當判轉彎車全責,

如此一來~ 大家都會乖乖按路權行使,

天下太平~ 沒人敢造次, 交通秩序大好。

路權是規範大家使用道路的先後次序,照路權來行車順暢,

違反次序者全責~ 救人無數。
廢話一卡車 wrote:
匹夫若是法官,當判轉彎車全責,.(恕刪)


不懂法律
不懂交通

很響
空瓶內卻只有石頭
一滴水都沒有
dec03kimo wrote:
我也看不懂再毛什麼?...(恕刪)

壞掉的時鐘一天也會準兩次,真是太巧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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