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onplun88 wrote:
自己送雖然不一定比較...(恕刪)
如果很急,又有能力自己送,且路程只需短短10幾分鐘,
誰會想等救護車?
觀念還是要修正一下。
如果發生意外,卻有能力自己送,
說實話,大概就兩種可能,
第一種:根本不嚴重的!
急?那是心理緊張的急,並非緊急/危急的急!
第二種:搞不清楚狀況的!
隨便就胡亂移動傷病患,
可能導致更嚴重的二次傷害!
最後,
如果自己送真的可以從死神手中搶下有用的5分鐘,
那麼不到3000塊的闖紅燈罰單算甚麼!
花3000可以救下一條人命,多划算啊!
還需要來哀這哀那的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orte:
告訴你誰會想等,就是有腦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