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請問如何檢舉「汽、機車在路口提前停車躲太陽」?

有完沒完?不要給臉不要臉,公開網路又不是殺人放火有什麼不能問的?
躲太陽當然可以,但為了怕曬到太陽不顧他人安全而任意停在馬路中間的蔭涼處,問題是停車前面空蕩蕩,離停止線還一大段。
哭北什麼?指責什麼?莫非也是違規躲太陽一員?
明天開始本大爺就把檢舉違規當成是樂趣,怎樣?
宅男乙 wrote:
應該去向當地里長建議...(恕刪)


那樣行道樹的種植面積要夠大,不然太陽西下樹影偏移結果還是一樣.為了騎士怕曬所以全國種樹?種好之後大概會有人因為陽光不間斷的連續閃爍導致癲癇發作引起重大車禍.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arno worte:
有完沒完?不要給臉不...(恕刪)


給啥臉阿! 你誰啊! 是不是新手想入行當魔人阿,還是檢舉成功的單量不夠稱魔人阿,現

在看上躲太陽的行為,是不是發現到躲太陽的行為很好抓,苦無沒人指導怎樣才能檢舉成

功嗎? 躲太陽不顧他人安全,按規矩打方向燈切換車道,危險程度不比躲太陽差,把躲太

陽的行為加油添醋,是要掩飾邪惡的心態嗎? 你要把檢舉違規當成是樂趣,那你的事,也

就表示我要不要嘴你當樂趣,也是我的事! 死性不改就別想讓我閉嘴,更不會讓你把躲太

陽的行為加油添醋,我只要看到就電你,怎樣呢?
來01十幾年還沒被電過,承蒙看得起老子。

網路發言說說笑笑別太在意,否則高度就沒了。
simonni worte:
網路上各種人都有,我怎知道你是不是偽裝,

我都不在意你把我當檢舉魔人了, 還要偽裝什麼?
不然順你意, 我就當當檢舉魔人好了


會躲太陽本來就是人之常情,若是妨礙交通

請警察來維持交通即可,

很多是當下來不及的, 綠燈就開走了, 難道要犯強制罪將人留在原地?
請提供確實可行的方法!! 不然只是唱高調


吹毛求疵那就是檢舉魔人會做的事,可能是新手想入行當魔人或

自己檢舉成功的單量不夠,到處找駕駛人各種行為,還專找簡單不花時間的,當發現到某

種行為是常見的,如躲太陽就上 01 討教專研,

所以這就是不懂的人的結論, 最簡單還是違規停車, 檢舉躲太陽還要剛好遇到紅燈,
檢舉違規停車, 只要經過(前後鏡頭)錄下來, 汽車檢舉臨停, 機車違停, 沿路都能照
這才是最簡單的


甚至不擇手段高舉你違規的大旗,我是正

義使者那就是狗屁,魔人是會蹲點的要花時間的,真有本事來蹲點啊,找簡單的行為檢舉

這算啥本事阿?

簡單的檢舉違規, 不代表違規行為輕微, 若花很少力氣檢舉到重大違規, 那叫高效率(CP)
至於躲太陽算不算重大, 當然可以看違規態樣, 大喇喇停車道中線(不靠邊)實在不能算輕微


這篇文章很容易發現是來找碴,就跟前面講的魔人是一樣的,發現到躲太陽的行為很容易

,上 01 請教專研如何檢舉,你是否聲援有這種心態的魔人你自己知道,

如上所述, 就當我不只是聲援, 我還是檢舉魔人好了, 民主的珍貴就是每個人都能表達自己意見
同時也尊重他人不同的意見, 不知道法律保護的行為你有什麼好不客氣?

專研交通規則檢

舉違規當成樂趣本來就該譴責,

為什麼? 請有邏輯的解釋, 若是腦補式的發言就算了
另外不知跟"把違規當樂趣本來就該譴責"比起來哪個比較對?


228 白色恐怖你了解是啥情況嗎? 出個門總有雙眼睛盯

著你,只要聽到或看到某個行為,而且只是簡單的行為,卻放大到要顛覆國家馬上檢舉,幹(換行的地方...)

啥呢?

那你了解嗎? 不清楚你的年紀多大, 只能說每年228家裡會收到228音樂會的邀請函
至於為什麼會收到, 如果你不知道, 那請不要跟我談228, 除非你是有意專研228事件的學者


躲個太陽把它放大成會發生危險 會影響交通 會阻礙後車 等等.....誇張指控,

有那麼嚴重嗎? 惟恐天下不亂嗎?

所以糯米換成香米嚴重嗎? 沒發生事情都不嚴重
檢舉躲太陽也不會就天下大亂, 腦補+1

你說該檢舉我可不可以硬指你聲援魔人?

已說我不在意, 在意的是你的聯想邏輯, "該檢舉"="聲援魔人"
所以我問過你, 依你的邏輯"不該"檢舉="違規魔人"
你的感覺如何??


長時間專注工作會麻痺的,突發狀況反應會較遲鈍,甚至會厭煩,在外工作長時間暴露在

太陽底下,哪一個身體不會產生變化? 而且這變化絕對不會往好的方向變化,每個人開車

出門都希望平安回家,太陽這麼大躲個太陽,也只想拉長工作時間別影響安全

既然如此, 躲太陽就該慎選安全又不違規的地方, 不然身體不舒服了停個車還被後面撞
另外建議烈日當下第一應該做好防曬, 穿著(淺色長袖), 擦防曬, 隨時補水才是王道
不然如果沿路都綠燈或沒遮陰時不就暈倒

(恕刪)
changhou worte:
simonni worte...(恕刪)


即然承認檢舉魔人了,那就表示我沒猜錯,那我當然就要電你,躲太陽妨礙到交通,你說

來不及請警察,那就表示是短暫的,紅燈也是短暫妨礙交通,短暫的妨礙交通算妨礙交通

嗎? 紅燈屬交通規則,交通規則竟然可容許以妨礙交通? 按你的邏輯短暫的也不允許,你

是不是該向交通部抗議啊? 晚上查閱行車紀錄器,大概是檢舉魔人晚上必要的工作,除了

汽車檢舉臨停, 機車違停,發現到躲太陽這行為可以納入檢舉的主要項目,所以上來 01

討教阿,多了一樣可檢舉的項目怎能輕易放過,只檢舉汽車臨停 機車違停 加上躲太陽,

這算嫩咖因為太簡單了,每個檢舉魔人都辦得到,想得到同行認可得拿出本事,蹲點是最

起碼工作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是希望用路人按規矩行駛道路,所制定的底線,不是刻意用來刁難民

眾,而且是人民選出來的立委所制定的,分情節輕重執行,檢舉魔人不尊重交通法規吹毛

求疵,擴大解釋交通法規,把自己當成大法官,不是刻意用來刁難民眾 和 分情節輕重執

行,你有了解啥意思嗎? 就比如說躲太陽,躲太陽是人之常情,沒妨礙交通,警察看到不會

刻意跑去檢舉,外縣市不熟路況闖進單行道,被交警攔下只有告誡然後放行沒開單,為啥

沒開單呢,交通規則就不是用來刁難民眾,檢舉魔人把檢舉違規當樂趣,把自己當成大法

官然後自己解釋交通規則嗎?

民進黨每到選舉就消費 228 家屬,就算不了解 228 也都知道台灣有這歷史,其中白色恐

怖最能解釋檢舉魔人的那雙眼,不管開車或騎車上路,總覺得有雙眼死死盯著你,某些輕

微的違規就算警察看到,也只是告誡只要態度良好通常放行,但看在檢舉魔人眼裡,就變

成像挖到寶一樣沾沾自喜,我不是 228 學者只抓一部分來解釋檢舉魔人的行為,你很介

意嗎?

對於把駕駛當工作的人來說,躲太陽只是想延長工作時間,同時也是為了安全,我不相信

任何人暴露在太陽底下 1-2小時,身體不會產生變化,所以沒必要吹毛求疵把躲太陽打入

地獄,甚至擴大解釋

即然承認檢舉魔人了,那就表示我沒猜錯,那我當然就要電你,

雖然我不是魯夫但你更非林志玲, 完全沒電到,
我只有問你在氣憤什麼! 還有依你的邏輯, 你是違規魔人

躲太陽妨礙到交通,你說

來不及請警察,那就表示是短暫的,紅燈也是短暫妨礙交通,

紅燈為什麼是妨礙交通?

短暫的妨礙交通算妨礙交通

嗎?


叫警察以外你也沒其他建議? 唱高調無誤!
算! 闖紅燈時間更短


紅燈屬交通規則,交通規則竟然可容許以妨礙交通? 按你的邏輯短暫的也不允許,你

是不是該向交通部抗議啊?

按我的邏輯就是你沒有邏輯
紅燈也能拿來講?
提不出其他確實可行的方法, 就自己改說"短暫"


晚上查閱行車紀錄器,大概是檢舉魔人晚上必要的工作,

白天就作完了

除了

汽車檢舉臨停, 機車違停,發現到躲太陽這行為可以納入檢舉的主要項目,所以上來 01

討教阿,

如果是魔人老早知道, 不需討教, 是上來指導

多了一樣可檢舉的項目怎能輕易放過,只檢舉汽車臨停 機車違停 加上躲太陽,

這算嫩咖因為太簡單了,每個檢舉魔人都辦得到,

你也知道這算嫩咖, 不是檢舉魔人的等級

想得到同行認可得拿出本事,蹲點是最

起碼工作

No, No, No 01上最知名的檢舉魔人已經說了, 願意檢舉就值得鼓勵了
不需要蹲點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是希望用路人按規矩行駛道路,所制定的底線,不是刻意用來刁難民

眾,而且是人民選出來的立委所制定的,分情節輕重執行,檢舉魔人不尊重交通法規吹毛

求疵,擴大解釋交通法規,把自己當成大法官,不是刻意用來刁難民眾 和 分情節輕重執

行,你有了解啥意思嗎?

我想我比你了解, 前面說過了情節重大不是檢舉人或違規人認定
我是就樓主一開始說的"已經"妨礙交通為前提
不懂你一直自己講沒幾輛車, 沒妨礙他人的躲太陽
前提完全不一樣, 若是要回其他人的請引言他的話
我前面已經提醒過你我講的前提都是樓主發文問的"已經"妨礙交通
你還要繞多久??


就比如說躲太陽,躲太陽是人之常情,沒妨礙交通,同上警察看到不會

刻意跑去檢舉,外縣市不熟路況闖進單行道,被交警攔下只有告誡然後放行沒開單,為啥

沒開單呢,交通規則就不是用來刁難民眾,檢舉魔人把檢舉違規當樂趣,把自己當成大法

官然後自己解釋交通規則嗎?

跟我們討論的有關係嗎? 不是在講躲太陽, 不要在這回其他人的文
你講的狀況我沒評論過對錯, 回我這段的意思是?

民進黨每到選舉就消費 228 家屬,就算不了解 228 也都知道台灣有這歷史,其中白色恐

怖最能解釋檢舉魔人的那雙眼,不管開車或騎車上路,總覺得有雙眼死死盯著你,某些輕

微的違規就算警察看到,也只是告誡只要態度良好通常放行,但看在檢舉魔人眼裡,就變

成像挖到寶一樣沾沾自喜,我不是 228 學者只抓一部分來解釋檢舉魔人的行為,你很介

意嗎?

那你提228解釋檢舉魔人, 算不算也是消費228家屬?
我介意, 介意你了不了解當時的時空背景, 把228受難者比作違規者實在不倫不類

對於把駕駛當工作的人來說,躲太陽只是想延長工作時間,同時也是為了安全,我不相信

任何人暴露在太陽底下 1-2小時,身體不會產生變化,所以沒必要吹毛求疵把躲太陽打入

地獄,甚至擴大解釋

前面回過了, 是否妨礙交通的前提不同, 不再說

另外講到太陽下活動, 1-2小時的曝曬只要做好防曬(如前面回的)身體的變化是很小的
你去問一下夏天衝浪, 爬山, 騎單車的人就知道
誰沒有大太陽底下曬好幾個小時的經驗

還有, 這些去回別人, 我說的是"該檢舉", 何時說要下地獄?
一開始說"該死"嗎?的是你吧!!




該不會你是說反話?
希望他們下地獄的是你的心理話, 但怕被說檢舉魔人, 只好講反話?

這腦也補的不錯吧!!
回文很多
加上改版後, 實在看得更亂, 建議回文前看看自己過去的發言, 才不會前後矛盾

所以你也贊成檢舉有妨礙交通, 跟我說的一樣, 看來你前面在說反話

你的竿子打到陸地上了, 包含你自己, 因為你贊成檢舉有妨礙交通

檢舉浪費資源, 不知你叫警察維持交通算不算浪費警察資源

再次證明, 你是檢舉達人

回文精準是常識!
changhou worte:
即然承認檢舉魔人了,...(恕刪)

我超過5年沒過罰單10年內收過1次罰單,算違規魔人嗎?

紅燈擋住車輛不給通行,這需要解釋嗎? 所以紅燈也算妨礙交通,只不過是交通規則裡面
的規矩,同樣都是短暫停留,若你不認為紅燈算妨礙交通,同樣躲太陽就不能算妨礙交通,
否則就是2套標準

請警察維持交通怎能算唱高調,警察常駐某個路段一小段時間,就能維持交通順暢不是嗎?
想闖紅燈得看有沒警察在,敢在警察面前闖紅燈罪加一等,你要是知道哪路段常有人闖紅
燈,可以請警察來或自己檢舉

檢舉魔人白天不用上班? 生活費哪來啊? 若是如此不就是米蟲囉? 晚上查閱行車紀錄器
整理違規事件邏輯比較通

發現到躲太陽這行為可以納入檢舉的主要項目,也許是新手需要請教前輩,躲太陽也許是
老手想要開發的檢舉項目,可能性很多

我一直講沒幾輛車, 沒妨礙他人的躲太陽,就是因為主張躲太陽違反交通規則的人,沒人
願解釋是不是,沒妨礙交通躲太陽也是十惡不赦的人? 目的就是要說明不是所有躲太陽
的都是妨礙交通,不要拿出一張圖片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交通規則你可以解釋我也可以
解釋,不准只能你可以解釋

"跟我們討論的有關係嗎? 不是在講躲太陽, 不要在這回其他人的文
你講的狀況我沒評論過對錯, 回我這段的意思是?"
那是在說明不管是 交通法規 全國法律 地方自治條例 所有的目的不是在刻意刁難人民,
若違法還要分情節輕重,法條解釋也不是你說了算,全部以維護秩序為主要目的

我消費228家屬意思說我要參加選舉囉,那不然我消費228家屬有何利益?

把駕駛當工作的人,不是在休閒,休閒隨時可以停下,工作有時間壓力能停下來嗎?

我只強調你說該檢舉,我說該死是你在強調,你是很期待我說該死時我該如何解釋嗎? 你
說該檢舉 該不該說明原因呢?
changhou worte:
回文很多
加上改版後, 實在看得更亂, 建議回文前看看自己過去的發言, 才不會前後矛盾

所以你也贊成檢舉有妨礙交通, 跟我說的一樣, 看來你前面在說反話

你的竿子打到陸地上了, 包含你自己, 因為你贊成檢舉有妨礙交通

檢舉浪費資源, 不知你叫警察維持交通算不算浪費警察資源

再次證明, 你是檢舉達人

回文精準是常識! )


我沒覺得前後矛盾阿

我有贊成檢舉妨礙交通嗎? 我說你可以檢舉,這樣叫贊成嗎? 檢舉是你的權利我能限制
嗎?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怎麼打到陸地呢? 我有沒贊成檢舉有妨礙交通 說明同上

你都不管警察看影片是否浪費資源,怎能把我請警察維持交通,當成是浪費資源?

若我是檢舉達人,你算啥呢?

要求回文精準的前提是,你也必須回文精準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