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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這麼便宜


jimmychen0919 wrote:
為什麼不想想
人總會遇到急事
樓主可以靠邊讓他超車
不就不會違規了嗎
開快車或違規確實不鼓勵
但太多人是自以為是的
在那邊逍遙自在的慢慢開
禮讓一下
有這麼困難嗎
或者是很多人在過紅綠燈
總是慢慢開
為什麼不看看後面還有一堆車要過
不能快點嗎
就是因為這樣
有急事的人才會去違規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路上一堆違規的
出去玩也一堆違規的
難不成違規都是趕著去拉屎?

JasonStock wrote:
周末到郊外走走, ...(恕刪)


馬三
不意外

不是要幫違規講話

但是台灣很多雙向道,前面一台車停在路中間買便當,不跨雙黃線超車根本無法通行

如果罰很重那估計全台馬路就直接塞好塞滿了
台灣真的罰很輕,這個在澳洲基本都是430澳$起跳(合台幣快9千),而且還扣汽車駕駛分數
之前行車蘇花,檢舉跨越雙黃線。
有明確的車牌和明確的違規影片和照片。檢舉不過的原因是,沒有寫是在蘇花第幾公里處。
警員也打電話過來解釋。
說,如果他們開單,不在他們的轄區,會有行政越權的問題。就提供參考。
我很討厭跨雙黃線,盲跨更是。

JasonStock wrote:
周末到郊外走走, ...(恕刪)


違規就是錯的,被檢舉是應該。我也被檢舉過,反正錯了就是錯了,就是乖乖繳300元的紅線臨停停車費。

看了樓主的文,發現政府這種接受民眾檢舉的措施,真不知道對民眾是好還是壞~~~

對於檢舉人,我一直在想他們的心態為何?畢竟在檢舉別人的當下,檢舉人應該有些許的罪惡感,所以應該會找一些品德高尚的理由來說服自己,看了樓主的留言,還真驗證了我的想法,只能說辛苦您了!畢竟大家都是辛苦的小老百姓,平常可能得為了五斗米折腰,為了生計卑躬屈膝,偶爾可以拿到檢舉權,執行一下心中的正義,舒緩日常生活的苦悶,也算值得了!

<<我檢舉他純粹只是要救他未來一命! (600換很多人一命, 超值得吧!)>>
<<我一年檢舉可能不到5次, 都是那種我認為要給點警惕的案件我才會送>>
<<(檢舉也很累人的, 還要查檔案剪輯影片截圖, 這檢舉若沒有意義, 這些時間我寧可去看吳宗憲搞笑)>>
<<公道由他判斷, 我也沒有任何獲益, 除了替未來多製造更多安全的交通環境外...>>

從樓主上面的文字,簡單來說就是『檢舉這件事又累又沒收入,我都是為了大家好,才會經由我睿智的判斷下送出檢舉單』。
真的是難為樓主了!希望樓主繼續保持,讓交通環境更好~~~

右邊路肩那麼寬,你慢車向右靠讓一下又不會少塊肉,你的烏龜開法就是自私的代表。我在山路就算開到60-80,看到後方車輛比我快,我一定讓,他超越之後打爽黃燈或對我比讚,你我都舒服,也不會有被逼車的壓力,這樣和諧的用車環境不是很好嗎。發現台灣一堆烏龜講的振振有詞,難怪台灣開車這麼痛苦。
看完這篇文章
發現一堆人蠻支持違規的
難怪台灣的交通OOXX
可悲.....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說路很寬的要不要確認一下地點?依照樓主給的照片來看,右邊白線看來比分向限制線還寬,如果為真,那白線就是路面邊線,邊線右側只能供臨時停車及停車使用,是要怎麼開去邊線以外讓車?後車又憑甚麼要前車開去邊線以外讓你超車?
現在是誰的問題啊?
明顯是後車自己耐不住性子逆向超車
怎會檢討前車車速慢?
怎會要前車讓旁邊?
樓主自己也講了照速限開啊
樓主也說了自己前面也有車啊
超了樓主又如何?
還不是一樣前面有車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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