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HEN wrote:兄弟~~ 一碼事歸一...(恕刪) 為何你覺得撞到他是交通事故?不是蓄意謀殺?為何他拍玻璃不是因為被撞後,神智不清又跌倒撞到玻璃?而是攻擊,故意損毀?樓上幾位是檢察官?是法官?這樓真的是標準的鄉民,別人死活不管他的事,有戲看最重要。
Mystique Hsiao wrote:話不能這麼說,就算對方有受傷,求償也有一定的標準及行情,而不是任人無限上綱!...(恕刪) 但現在的社會氛圍就是這樣喔一點小傷就要20,30萬的版上前陣子還有個大面積黑青的就跟對方好像開了15萬以上手腫脹凶狠的跟你開8萬. 10萬都有可能客氣點的3,4萬你要偷笑了如果對方沒有蝨子大開口這條我會自己吞拉免得因小失大但是建議還是拿行車紀錄器先備案先畢竟攻擊車子也是毀損罪https://www.rclaw.com.tw/post-82-156樓主你撞到對方女兒受傷也是過失傷害二個都是刑事萬一對方死要錢已刑逼民最少你還有反制的方法換你也提起毀損罪告訴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不用五分鐘,1分鐘就...(恕刪)撞上人不要躲在車子裡,負責任一點。 説的好我就自身經驗,當天下雨,紅燈停車,後車撞我,不大力,但就是撞到,我按雙黃燈後,冒著雨下車查看,他老兄繼續坐在車上不下車,我就站在兩車碰撞之間,看他,他還是不下車,我走過去敲他玻璃,跟他說,我被撞的下雨我都都下車看了,你撞人的不用下車看一下嗎?還要我請你下車嗎?然後他就下車,看了一下道歉最後因為沒什麼傷,就算了,但下車察看,甚至先致歉不是應該的嗎?所以樓上的幾位,我敲了對方玻璃,跟他大聲説話要他下車,我應該被告損毀+恐嚇罪嗎?你們最好有品,載小孩無端被後車撞倒,撞你的不下車幫忙,也不打電話給警察,一直坐在車上,最好你們都很佛心,很理智,反正小孩沒殘沒死,算了。
bibliophlist_32 wrote:直接報警,一切按規矩...(恕刪) 下來幫忙阿,所以自己闖禍就等人來擦屁股嗎?還是人嗎?用一下你的腦袋好嗎?機車被車撞倒,上面有小孩,有可能壓住,有可能他需要幫忙,闖禍的不用第一時間處理,等警察,是有多寶阿!
bibliophlist_32 wrote:一定要別人下車幹嘛? 下車看狀態是一種基本態度好嗎?態度 決定 你的高度那種肇事後肇事者還是那種高傲的態度原本小條的我也會把他搞成大條的但01版上的都是聖人不會因被撞而理智斷線(因為已經躺在地上不會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