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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地區居民注意,台灣大道七段和英才路口有行車陷阱,政府帶頭搶錢

魅小影 wrote:
都認為左轉車道車比...(恕刪)


台北的會先有標示
承德橋上面只有一個車道是直行.另一車道直行+右轉
其他車道全部都是左轉車道

到最後面才是雙白線不可變換車道.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身為台中市民我有類似經驗
也詢問過相關單位
答案很簡單
因為該路口有左轉專用號誌燈
因此內側車道為左轉專用車道
直行車直行就是占用
cbko wrote:
事由:前天老婆接到...(恕刪)


完全就是民眾檢舉,無關政府搶錢。
這個狀況被檢舉開發就是倒楣而已,
從錄影檔中擷取畫面去檢舉,
肯定有什麼惹毛檢舉人的地方,
沒被開罰的話...還不知道錯多久喔~
還有,
這種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PS:以後po圖時...請注意個資喔~



考駕照的時候都知道
考完就都忘了
hpvs19 wrote:.2019-06-14 23:41 #69
支持樓主去申述!!
現在有太多"為檢舉而檢舉"的鹹人太多了!
第七款 內容寫得很明白是"佔用"而非是"行駛。
樓主的太太是"行駛"而非是"佔用"!
樓主的太太並沒有佔用(或停滯)阻礙後方車輛左轉的行駛動線!
..(恕刪)

沒錯,「佔用」這兩字也很可能讓樓主申訴成功!
若沒阻礙到後方來車,警察看到應該也不會開單,
但因為照片是被民間檢舉的,
則不是由執勤警察判斷是否要寄出罰單。

很多警察本來就搞不懂法律細節,警察又不是律師、法官,
反正學長這樣做,長官沒意見,就都這樣做!
大家上班工作時,不也都這樣嗎?
直到被糾正才學乖!下次不犯同樣錯誤,
但其他新人可能又犯同樣錯誤。


 
同一車道原本就可直直走,地上卻突然畫個左轉,
本來就不算左轉專用車道,而是直行和左轉共用車道。
 
但若直行車停在左轉雙白線裡,阻礙車輛,算佔用直行+左轉的車道。
當直行車停住讓左轉的車沒法轉,這時才算「佔用左轉」車道。
若直行車一台接一台開過去,也不算佔用車道或佔用左轉車道。

直行車的車速比轉彎車還快,
直行車也在內側的「直行+左轉共用車道」快速通過,
才符合疏導車流的法規定義!
法規全台都一樣,不要自己走錯車道才來怪別人
看看新竹市的案例...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05000494-260107?chdtv


cbko wrote:
事由:前天老婆接到...(恕刪)
都知道台中市內側車道直直開很多會變左轉道那你直行還開內側幹嘛,怪標線設計不良,怪道路陷阱,怎不怪自己腦袋有洞?


同樣台中市,別人也會遇到所謂的道路設計不良,為什麼有人怎麼樣就是不會吃罰單,看看別人是怎麼應對的。











cbko wrote:
你是台中人嗎?你了解...(恕刪)


平心而論,我覺得左側這邊如果改畫成直行+左轉道應該會比較適合,樓主的困擾我也遇過,不是刻意要占用,有時是開到快路口才看到標線,但此時若突然轉到右側反而很容易出車禍~

knift wrote:
覺得道路設計不良,左...(恕刪)


沒錯啊 像我去年在德國荷蘭開了一個月的車,它們所有的左轉道都有另外往左斜隔出來,就像日本那樣,這樣可以避免誤入,也能保持交通順暢,有些路口根本不需要紅綠燈,大家都照規矩來,很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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