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54842 wrote:
難不成一天檢舉兩百次就真的要出兩百張罰單?
那我看到一個人亂丟垃圾 我就檢舉他兩億次
他還不自殺
交通違規檢舉要通過幾項檢驗才能成案
1.檢舉日期在違規日期的七日內
2.能辨別違規地點與交通標誌燈號標線
3.能辨識違規汽機車車型號牌字樣
4.查證符合違規要件
5.違規車輛不是車籍異常或失竊車輛
亂丟垃圾罰要兩億次
有困難
新聞有報導
「痰的軌跡都相同」檢舉達人變造40影片 爽詐上萬獎金
編輯 談雍雍 報導
2019/01/03 10:3
新北一名劉姓檢舉達人短短4個月向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了200多件隨地吐痰、吐口水影片,領了8萬多元的檢舉獎金,不過後來被發現口水形狀弧線和出現消失時間都一樣,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確定其中40支影片經過變造,依詐欺罪將他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求處重刑。 根據檢方調查,2016年間1至4月,劉男向環保局檢舉超過200支,在板橋拍到的機車騎士隨地吐痰影片,每支288元檢舉獎金,劉男成功領到8萬多元。因為檢舉頻繁,加上多支影片吐痰、吐口水狀況雷同,環保局察覺有異,報請檢警偵辦。 結果發現其中50多支影片痰的飛行動向有異,不僅形狀、出現和消失時間一樣,連飛行路徑的弧線都一模一樣,因此傳換被檢舉人出庭,同時也委請調查局進行鑑定。最後40人出庭,有不少人表示絕不會隨地吐痰,還有人說戴全罩哪可能吐痰,或是當天將機車出借,收到罰單也覺得莫名其妙,嫌麻煩才繳清罰單。 而調查局鑑定後,也確認「口水」的圖片檔案素材,和影片中的痰解析度大致相同,且影片經過軟體編輯,並非原始影像檔案,認定檢舉影片均經變造處理,不法所得總計1萬1520元。 但劉男否認犯行,辯稱影片內有「口水」等圖片素材,是他用來標籤影片,並不會出現在影片裡。不過他的辯詞又被打臉,調查局鑑定人證稱,標籤影片只要設定檔案名稱就可以,劉男說法顯然與常情不符。 檢方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將他起訴,並痛批劉男為貪圖私利,誣控民眾違規,以詐領檢舉獎金,犯後還狡辯,顯見毫無悔意,耗費司法資源,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