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鞭刑絕對比沒有死刑鞭刑強!這點不可否認吧???
第一次被抓到了 死刑!
那你覺得你還會看到這傢伙第二次嗎???
台灣有多少次的酒駕撞死人是第一次酒駕的???
鞭刑 死刑 無法遏止酒駕!
但絕對有能力防止再犯!
第一次鞭刑!還犯?
那就死刑了啊!
還會有第三次嗎~?
等投胎從新來過吧~
樓上提到尊重生命??
那被活該撞死的人 誰來尊重??
本來就沒有一套完美的制度或法律能適用所有的人,但立法的用意在於只要對大部分人有效就夠了,少數的人屁股不怕鞭刑,就讓他多挨幾次有何不可
鞭刑的可行性有以下幾點
一、效率高,可以用機器執行節省人力,只要在全國各處設二三十個執行所,現行犯只要核準確認就直接帶去,打完馬上放人,不用浪費時間居留,增加納稅人跟司法公務的負擔
二、頂替不易,肯幫別人屁股挨鞭的人一定比坐牢少很多
三、鞭刑所設置成本低,建置速度快。搞什麼把車子鎖住之類的,車子的數量跟種類都不同,那得有多少車子要弄?新車還要跟車廠溝通,車商不見得願意裝,鎖車涉及到引擎跟電系的改動,新舊車設計也不同,改一台的時間成本很高,車內還要安裝偵測器,改完還要測試,其中一個設備要是壞了、被拆了就沒用了。就算沒壞監控的成本有多高?要用多少人力來做,等到能做全國性的普及快少說也五年,慢則不知道要多少年,根本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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