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盞燈 wrote:
一早又看到悲慘的新...(恕刪)
還好這位酒駕駕駛還活著
"活著的人有人權"
兩位罹難者很不幸
"已死的人沒人權"
雖是背負二條人命,但可以確定將來判刑應該不可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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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仗著有精神醫療紀錄
光天化日之下進診所砍殺醫師,另重傷二人
在思覺失調症的光環下,也只能勉強判到無期徒刑
在現有的法律下,這已經是非常困難的事了(畢竟這件事也是受到大眾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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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28日當街遭砍23刀斷頭殺害,最高法院今(20日)三審宣判,對於二審認定被告王景玉因家中凌亂、工作凌亂而自卑,且父母未關心及協助他傳宗接代,導致王景玉產生精神問題等理由,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有違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是否應判死刑,將由高院重新審理。
砍殺小女孩的王景玉目前也只判了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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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看過一個已經伏法的死刑犯的事
第一次殺人入獄,是因為他和一位幼教女老師交往
後來對方提分手,於是遭到他殘忍殺害..
印象中當時被判了服刑十幾年,然後大約關個七年後就出獄了
出獄後沒多久,又去追一名幼教女老師
沒多久,對方提分手,又遭其殘忍殺害
同時該幼教女老師的妹妹也慘遭殺害
一共集滿了三條人命後,終於被判死刑了
(所以三條人命也許是個確定可死刑的臨界點?)
然而後面這對姐妹根本不用死的,早在第一位受害者時
就該判這人渣死刑,說不定後面這對姐妹就可以得以善終?
我是念理科不是念法律的
但上面這個死刑犯的故事,我一直覺得另外慘死的這對姐妹,到底是這個惡徒殺了她們,還是法律也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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