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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劣!酒駕遭吊照竟再犯逆向連撞8車奪2命

想太多

行政院發言人都是酒駕犯

怎麼可能會嚴懲酒駕
喝酒開車應該要修法改成蓄意殺人罪起訴,致人重殘或致死者,一律唯一死刑不得判無期徒刑,發生事故,一等親內直接國家立刻執行扣押財產以相當賠付被害人。

先生要是愛喝酒開車的,趕緊跟他離婚,父母也快跟他斷絕關係吧,免受牽連。

喝酒還要開車,真的就是跟蓄意傷(殺)人意思一模一樣,只是傷(殺)人對象由固定變成路上任何人。

現在酒駕致人於死,判罰輕得很,人命完全不值錢。
看見黑道拿刀拿槍殺人的那些兇手真是白痴加大笨蛋蠢到極點,
要滅誰只要喝些酒,開車直接撞死就好,了不起賠些小錢或關個一年多就又是一條好漢,
拿刀拿槍滅還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同樣滅一個人,罪責差那麼多,黑道們該進步進步了,別再當傻B了。
現行法律無法遏阻酒駕,政府視而不見.
只要倡議鞭刑,就要講人權了,但受害者人權在哪?
帶肉品入關,第一次罰二十萬,第二次罰一百萬,酒駕為何不能比照辦理?
酒駕被判刑,卻能易科罰金,對很多人而言不痛不癢,這是嚴重漏洞.
政府執行轉型正義,應立即制裁酒駕殺人,才是真正的正義.
酒駕抓到就該當場格殺勿論,真正能確實防止酒駕再犯的就是把酒駕者變成一個死人
來來來~幫護航的擬稿喔,只要來這裡複製貼上就好
騎機車的是沒眼睛沒腦?看到逆向不會閃?
機車騎那麼快難怪閃不過阿,建議該路段完全禁行機車
死人不能復生,我們該給還活著的人一次機會
酒駕不是故意的啦,他還有家庭妻兒,大家不要一昧的責怪他,他有他的苦衷阿

剩下的希望有人幫忙補完,現在台灣社會被酒駕撞死的只能自認倒楣
被撞死的家庭破碎,撞死人的兩手一攤都沒事

tony2005sa25 wrote:
等到他全家被撞死後...(恕刪)


別講的好像其他縣市都沒有一樣 頗呵
ALTIS好開~~

lim5464 wrote:
現行法律無法遏阻酒駕,政府視而不見.
只要倡議鞭刑,就要講人權了,但受害者人權在哪?
帶肉品入關,第一次罰二十萬,第二次罰一百萬,酒駕為何不能比照辦理?
酒駕被判刑,卻能易科罰金,對很多人而言不痛不癢,這是嚴重漏洞.
政府執行轉型正義,應立即制裁酒駕殺人,才是真正的正義.

政府對酒駕者的三不政策:
不坐牢(可易科罰金)
不重罰(罰金不願比照帶肉入關)
不鞭刑(要保護加害者人權)
最後一盞燈 wrote:
一早又看到悲慘的新...(恕刪)


還好這位酒駕駕駛還活著
"活著的人有人權"

兩位罹難者很不幸
"已死的人沒人權"

雖是背負二條人命,但可以確定將來判刑應該不可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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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仗著有精神醫療紀錄
光天化日之下進診所砍殺醫師,另重傷二人
在思覺失調症的光環下,也只能勉強判到無期徒刑

在現有的法律下,這已經是非常困難的事了(畢竟這件事也是受到大眾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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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28日當街遭砍23刀斷頭殺害,最高法院今(20日)三審宣判,對於二審認定被告王景玉因家中凌亂、工作凌亂而自卑,且父母未關心及協助他傳宗接代,導致王景玉產生精神問題等理由,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有違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是否應判死刑,將由高院重新審理。

砍殺小女孩的王景玉目前也只判了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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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看過一個已經伏法的死刑犯的事
第一次殺人入獄,是因為他和一位幼教女老師交往
後來對方提分手,於是遭到他殘忍殺害..
印象中當時被判了服刑十幾年,然後大約關個七年後就出獄了
出獄後沒多久,又去追一名幼教女老師
沒多久,對方提分手,又遭其殘忍殺害
同時該幼教女老師的妹妹也慘遭殺害
一共集滿了三條人命後,終於被判死刑了
(所以三條人命也許是個確定可死刑的臨界點?)

然而後面這對姐妹根本不用死的,早在第一位受害者時
就該判這人渣死刑,說不定後面這對姐妹就可以得以善終?

我是念理科不是念法律的

但上面這個死刑犯的故事,我一直覺得另外慘死的這對姐妹,到底是這個惡徒殺了她們,還是法律也是幫兇?








對酒駕這點~

我對政府實在太失望了~

只會喊出酒駕零容忍的屁話

實際作為在哪裡?
民進黨的立委佔了立法院的多數,真的有想要修法馬上就能完成了,不會拖到現在一直出現酒駕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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