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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實名檢舉嗎?通通交給我來具名附身份証號檢舉!

台北市的早就需要詳細的個人資料了
檢舉一次要填一次沒有記憶功能...QQ
實名有什麼困難? 身份證產生器不難找 不然也有公開的啊

我一向都是具名檢舉啊

不是本來就應該這樣嗎?

ReRetatata wrote:
基本上有的時候有些人...(恕刪)


怕萬一有人混進警校

現役員警...公報私仇

之前就發生過

混進監理站

利用特權將被害人資料外洩給黑道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恕刪)


請問 錄影的話需要怎麼設定才能設定顯示時間呢??
還是直接錄 有開定位 直接上傳就好??
檢舉本來就是正常,敢作敢當敢抓就不要怕人家知道

Van.Benjoin wrote:
唯一不同的是躲在"正義"這個大旗底下


跟正義無關好嗎

偶檢舉偶家旁邊公車停等區違停就是一個理由,無聊沒事做....

躲在"無聊"這個大旗底下....哈哈
腳痛布也該針對常違規的違規魔人做一點措施,譬如同一條法規再犯罰金加倍。
不然都電腦化了,方便統計。這種只要設定一下就能執行的應該也要一併改進才對

違規太多次吊銷駕照,無照駕駛罰金十倍
才能遏止病態違規魔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因為全台灣各縣市每天至少1萬件具名檢舉案


若是舊系統的跳號,台北市每日至少六千件檢舉案件

新系統的跳號就看不懂了
請問, 我以前都打電話檢舉
那以後打電話是不是也要留下個人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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