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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超車不慎,超車後硬切撞騎士

看就知道是故意的 正常超車哪會這樣
要說是嚇人還是殺人方向而已
說不定遇到一個心理變態 沒女友看不得別人雙載撞上去
路權??
你有種就用力撞下去看看
後面在來怎麼跟法官講你是對的不用負責
開車開成這樣
我是家屬就奉陪到底跟你跑法院

jama555 wrote:
騎士沒違規。
只是沒違規就不會被擊落嗎?
車禍發生倒霉的還是騎士,賠償的錢不可能撫平傷痛的。
慢慢騎的話,騎機車道是你能控制的,遇到瘋子是你不能控制的...(恕刪)


在台灣騎機車道不會比較安全,亂開車門,忽然衝到路上的屢見不鮮,如果因為這樣摔車被爆頭,是不是又有別的說詞....

jama555 wrote:
唉!台灣路上遇到這...(恕刪)

盡量靠右要看情況,
以台灣違停嚴重汽車不打方向燈無預警右轉路邊突開車門情況下,
盡量靠右根本是找死,
這根本完全沒有防禦駕駛關念,
如果真有防禦駕駛關念就不應死守著機車一定要盡量靠右。
對對對
汽車都是操控不慎 失控 A柱死角 油門卡死 煞車失靈
機車都是飆車鑽車

有畫機車優先道就必須給我騎在那
我四輪大爺想在上面臨時停車或超車也可以
沒寫禁行機車你也不准給我騎上來

台灣黴體/四輪嘴臉好棒棒
合法騎在上面 還要擔心四輪嘴臉來撞我
那幹嘛要法律?

邏輯死去哪了
哪來的機車專用道
右側那叫機踏車優先道好嗎?不叫專用道~
如果是專用道,那其餘車種都別想給我路邊停車了,一跨過去馬上開罰。
手機/筆電/電腦/蘋果/影音/汽車/機車/遊戲/居家/親子/戶外/生活/旅遊/時事/市集/悅遊日本
權力是基於雙方認同,你才有權益
縱然法規規定你有權力,但對方不認同,又比你強勢,怎麼辦?
他甘冒違反法規來欺負妳,你就被他欺負嗎? 不能閃走,避免被瘋子波及嗎?

個人習慣
如果旁邊有機車道,而我還是要騎在慢車道上,那我就會提高車速成為汽車堆裡最快的,發揮摩托車小巧靈活的優勢
如果想要慢慢騎在慢車道上,那就擋好檔滿,不讓後面的汽車有機會超過反過來逼你撞你

騎車在馬路上,遇到瘋子、划手機、亂開門,違規左右轉的汽車實在太多了
事故發生之前法規救不了你,只有自己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才能自保
法規是事故發生後,檢討責任歸屬的問題

摩托車,人包鐵本來就比較弱勢,在路上騎乘,遵守法規是第二,自我保護才是第一
我寧願我賠錢你斷條腿,而不是我斷條腿你賠錢,划不來

自身安全第一,家有老小要顧,實在傷不得


smax155 wrote:
這種應該就是要用蓄...(恕刪)


沒有錯!因為就是有這種人!


哪年代還機車專用道,你汽車路邊停車還不是會用機車專用道,我自己也有開車,路權共用的大家還是互相尊重比較重要
就算騎機車專用道就保證沒事? 當心停車的開車門給你擊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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