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no wrote:沒有任何法條規定超車道只有超車時能行駛.. ...(恕刪) 但是該法規開頭就明文"內車道"為超車道且"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導致堵塞車道者,處6,000~12,000罰鍰"哪條法規有說可以長時間一直行駛在內車道
eesix wrote:到現在才知道如何開車真不知道你之前是如何開車 本來我都是跑中外線, 偶爾到內線小胚一下.現在應該學習一下在內線以最高速行駛.不過現在油價漲了, 不應該再胚車浪費油, 想去把輪胎改回 175/70R13.
a670914 wrote:...(恕刪)哪條法規有說可以長時間一直行駛在內車道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K00400198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民國 96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紅色的就是了......... 文中"不堵塞"的意思不知道是什推測應該是指不能併排行駛(應該沒人這樣開吧....)
那我也知道怎麼開車了以後碰到閣下在我前面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時我會以我的車速度表最高速限慢慢超過你,再變回內線以最高速限龜在您的前面然後看您會不會保持距離了(我的時速表有時候誤差大,有時候誤差小,反正您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