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n Hsu wrote:你確定他會還嗎?還是會脫產? 你確定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應該要說他會賠嗎?他又不是跟死、傷者、受財損的店家借錢,怎麼會用「還」呢?脫產?有產可脫嗎?鄰居訪問時還說他們居住地是租的也所以我才說負債700萬以上沒錯吧~如果賠完還有錢就不叫負債了
台北市基隆路三段,今天清晨5時許發生重大車禍,由郭姓男子(23歲)駕駛的黑色轎車,疑因郭男酒駕導致車速過快失控...??跟酒駕有什麼關係??可以確定的部分明明就是車速過快失控,酒駕反而還未能確定是否有關.不乏未酒駕但車速過快肇事的例子.如果這個駕駛剛好没喝酒,開這麼快還不是多半會撞車.到時新聞又要怎麼說?疑因郭男未酒駕導致車速過快失控??大家應該優先譴責的是車速過快吧.酒駕雖不好,但何必把矛頭指向酒駕?
1.酒駕毒駕一律鞭刑+拘役+罰鍰(累犯累進).2.酒駕毒駕肇事一律鞭刑+拘役+罰鍰(累犯累進)外,車輛以犯罪工具沒收.賠償金額訂出加計公式,在未賠償完成前,即使刑期服役完成,仍需繼續服勞動役賺錢賠償直到清償方可出獄.3.民意代表.官員.公務員加重刑責.以上是不可能的,說給自己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