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是在內車道直行, 一台車從高鐵站硬要切出來, 還跨越2車道
我是有看到他在高鐵車道出口準備出來, 也猜到他會切出來
只是沒料到他會連切2條車道到我前面, 而不是在外車道
當我發現他要切過來時有按喇叭, 但他好像不打算停下來仍然繼續切線
我趕緊緊急剎車(車子已停下來), 對方還是撞過來
結果...我是零肇事責任
所以日後遇到這些三寶, 謹記別硬碰!
Pink Floyd wrote:
01這些鄉愿的鄉民...(恕刪)
人家什麼事,你再扯什麼東南西北
今天樓主本身是對得沒錯,但影片突然加速的理由及原因是?這就變成對的地方有待商榷了
這才是正確的
如果自己百分百對了也不需要來問了吧?
是不是有爭議所以詢問求暖?我不知道
那如果這裡全部人說他完全免責,到時候他卻有責任,那你說的又是?
所以才需要討論讓樓主知道他有可能會遇到的狀況,而不是如果他有責任卻在那邊一直想怎麼會這樣
穿的短被強姦沒有爭議,強姦犯的錯是當然得,但會討論到的是他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又是什麼人可能很多的地方穿那樣,沒有自我保護意識,也沒有危機意識,就跟沒有朋友陪伴獨自到夜店喝到爛醉被撿屍,你是對的也沒人憐憫你
就像你知道哪個地方治安很差,但你還是去那邊亂嗆人,被打了再說別人打人不對,但你沒有保護好自己可以選擇不到那邊做某些事
我相信是非對錯但更相信事出必有因
沒人要檢討樓主
只是樓主的的確確做了一個很有討論空間的動作而已
所以不能討論嗎?
還是等待判定出來吧
LearnRPG wrote:
老實說 我覺得你肇責比較大
對方沒路權歸沒路權
你是後方車輛可以避免
兩個是不同的事情...(恕刪)
路權和交通事故肇事責任,就是同一件事情
很多人的觀念就是:
我雖然違規,但你沒煞車讓我,才會撞到我,所以就是你的錯
這就大概就是馬路上一堆人不禮讓直行車
發生車禍時還會理歪氣壯大小聲的原因吧!
LearnRPG wrote:
他沒路權硬切影響到你可以檢舉
但是你並沒有權利可以去撞他的車...(恕刪)
看了影片
實在看不出哪裡可以證明樓主是你說的「刻意」去撞白車
你所說的12秒時有刻意加速的感覺
不過是白車轉彎橫過來,當然距離會拉近所造成的感覺罷了
(當然不懂得禮讓直行車、喜歡硬切、然後被撞到的駕駛,都會說都是直行車開太快、直行車有加速、直行車不懂得禮讓,所以直行車駕駛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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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法拉利跑車肇責90%,夠大的責任比例了吧! 你才10%,但是法拉利不幸的車損壞了一大堆,而你只有保險桿與他撞到後小小的掉漆,並且雙方都有保險的情況下:
一、他的保險公司會賠給你的保險公司,你的車子"恢復原狀"的費用的90%,因為他佔了90%的責任。也就是說,你只掉漆,就算是保險桿整支拷漆、甚至整支保桿乾脆換掉好了,新的保桿含拷漆一支算20000元好了,他的保險公司賠給你的保險公司金額為: 20000元 X 90%他的肇責比例 = 18000元!!
二、你的保險公司會賠給他的保險公司,他的車子"恢復原狀"的費用的10%,因為你佔了10%的責任。也就是說,他的法拉利換了車殼、又傷了引擎、又傷到了水箱、避震器、有的沒的東西的。恢復原狀算下來的金額,是300萬的話,那你的保險賠給他的保險公司金額為: 300萬 X 10%你的肇責比例 = 30萬元!!
一般來說,若是你是新車,有保險乙式全險、或是丙式車碰車保險的話,因為你的10%的肇責,賠給對方30萬元的車損金額,絕對可以COVER的過來的!
不過,怕就怕在你開的是老爺車,由其又沒有投保任何的"車損任意險",只有法令規定的第三人責任險的話,那你就準備自掏腰包了! 30萬元哩~~ 因為你有10%的肇責比例! 不知道你的強制險COVER不COVER得過來~~
所以,前一陣子內湖地區吵得很兇的新聞才講到,內湖地區"超跑一條街",法拉利、賓利、馬莎拉帝那些"動輒千萬元的超跑"一堆滿街跑,對於當地有開車的居民來說,"壓力很大"~~ 因為若是一不小心與對方碰撞到了,除非能夠被判下來"100%的免責",不然肇責比例,只要10%的肇責率(代表對方錯很大),就讓你的荷包大失血了!
更何況發生車禍不次每次都這麼幸運只是單純的汽車與汽車的車碰車而無人員傷亡的! 你若撞到了三寶小屁孩的摩托車,若是對方不幸重殘,而你同樣只有10%的肇責率(代表三寶的小屁孩機車錯很大!!),以上述你換你的保桿加上拷漆為例,他只需要賠你20000元的90%=18000元把你的保桿"恢復原狀",但是你要賠他多少呢? 他的下半輩子都無法工作,甚至醫療費,以2000萬元來計算好了,你才區區的10%的責任喔! 也會需要負擔: 2000萬 X 10% = 200萬元 的金額! 所以為何要有"第三人強制險"? 就是怕你自已窮光蛋一個賠不出來,所以國家強制你只要開車騎車,就得保這種"賠給對方人損傷亡"的費用!
把人撞到重殘,比把人撞死要負擔的可能更大! 從以往沙石車的經驗就知道了,這裏不多說!
所以現在是沒事,雙方都稍微車損,所以PO上影片來取暖,大家討論路權好像很熱烈,因為"根本是小車禍而已"!
但是開車、騎車的"觀念不對"的話,下次撞到人,即使對方是像中國大陸常說的"碰瓷",製造假車禍、或是想不開就是想要自殺並且有投保意外險,想留給家人一筆高額的保險費的話,你即使再怎麼講"路權",都是按照上述的肇責比例去互賠的!
所以,一來,行車記錄器要裝,至少可以當做舉証來讓警察判定誰對誰錯的肇則比例。二來,開車時,離超跑遠一點,也要多禮讓機車、行人一點,千萬不要像樓上講的"你有絕對的路權"!! 所以就傻傻的給他撞下去! 除非你能被判定"100%的免責"(不過很難,但不是不可能),才能全身而退! 不然,就是你家裏要很有錢,除了保險費不夠賠之外,你還要再自費掏出錢來賠給對方!
對了,只要是開車騎車上路,"一定要保險"呀! 若是你只有區區的第三人責任險而無任何的乙式、丙式的車損險等等的話,那若是發生車禍了,即使你自已車子不修、人不治療,都還是得賠對方的人損。 沒有保險就開上路的人,才是潛在性會最傷荷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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